第15节

“看来你是要继续住在白光家了?”
“类似的问题,请你以后不要再提。还是那句话:让我自己去感觉,去决定!”

第07章 被追踪的新闻人物

“请问是李坚先生吗?”两位挎照相机的记者拦住了去路。
“是的,有何见教?”
两位记者取下照相机,给李坚拍照。张影忙闪躲一旁。拍完照一位记者建议:“附近有咖啡厅,我们去那里坐坐如何?”
李坚看看张影,见她点头示意,便同意了。
四人来到咖啡厅,有火车厢式的座位,正好四人在厢内对坐。
侍者送来咖啡和点心。
记者取出名片送给李坚,然后提问:
“李先生看过前天的《申报》吗?”
“没有。”
记者说:“据《申报》报道,曾在百乐门歌厅采访了李先生,当时有歌舞皇后白光在场。白光小姐公开说已与李先生同居了?”
李坚很郑重地说:“我从孤军营出来,居无定所,暂住白小姐处是事实,但与‘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倒是需要借贵报一角,加以说明的。”
“又据说是白小姐出面具保,工部局才撤销了对李先生的通缉令的。”
“这倒是事实。”
“那么,白小姐与李先生究竟是什么关系——因为具保不是件小事,没有很深的关系,不可能替人具保的。”
李坚说道:“首先我要指出,租界通缉我是毫无道理的,上海市民都知道,当初我们孤军营从四行仓库撤走,就是应租界要求。租界当局许诺我们撤入租界后,设法将我们送出敌占区。是租界当局背信弃义,将孤军营软禁在胶州公园。
租界当局借口我们不是战俘,拒绝提供给养,企图困死我们。
既然我们不是战俘,又不受他们供养,我们就有行动的自由。我离开孤军营,并没有违犯租界法规,他们通缉我就毫无道理。
我想每一个有良知的上海市民,都会站出来为我说句公道话的。
白小姐与领事先生有点交情,为我说句话,我认为很正常,无须做过多的解释。”
记者说:“但是,据工部局说,日本人照会领事,说前几天在南市区发生几件惊天大血案,疑为李先生所为,因此李先生是危险人物,加以控制很有必要。”
李坚驳斥:“据我所知,你所谓的惊天血案,被杀者不过是鬼子、汉奸——侵略者、卖国贼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即便是我所杀,何罪之有?更何况这是战争时期。
租界当局是中立的,不应介入这种事,否则租界的中立从何谈起?”
记者承认:“你是对的。今后有何打算?”
李坚说:“我离开孤军营,绝非为苟且偷生。我是有志愿的,但暂时还没有行动计划,因为我在白小姐家只是暂住,首先要解决安身立命之地。
但是,我保证遵守租界法规,不惹麻烦,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记者问:“李先生与白小姐的关系,是不是在发展?”
李坚苦笑摇头:“看来我必须将情况说明,才能解除误会了。
我与白小姐相识,是因为巡捕追捕我,一时慌不择路,误入了白小姐的化妆室。白小姐听我说明情况后,既义愤又同情,便将我保护起来。次日又去找领事解除了通缉令。
从那天晚上误入白小姐的化妆室至今,也不过一周时间,天天有记者探访,而且最感兴趣的问题就是我与白小姐的关系如何。
人嘛,都是有感情的,天天接触,自然会增进感情。但是,这种感情绝非儿女私情,而是人之常情,也绝无可能发展成儿女私情!这一点倒是要借贵报一角予以澄清的。”
记者:“但是,昨晚我们采访白小姐,白小姐不是这样讲的……”
“但是,你现在采访的是我,我是这样说的,也是事实!”
采访结束后,张影说:“成了新闻人物,有何感想?”
李坚说:“我无不可告人之事,无所谓的,报上能公开,倒省得一些人瞎猜疑。”
“刚才记者说昨晚白小姐不是这样讲的,你唱反调,就不怕她不高兴吗?”
李坚耸耸肩:“我对她当面都这样讲,她也并没有不高兴。”
在饭馆吃过晚饭,李坚要去舞厅。张影说:“你天天去舞厅陪白小姐,可见对她有了感情。”
“我不否认。”
“刚才记者提问说得好,你这样不弃不离,日久生情,终会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张影又补充说,“当然,如果你已经陷入情网,另当别论。”
“我心中充满了仇恨,眼里如猛兽一样只在寻找猎物,哪里还容得下什么情不情的;哪看得见什么是女人的娇媚。”李坚冷笑道,“我感觉到舞厅是个很好的发现猎物的场所。”
张影提醒:“在租界大开杀戒对你立足不利。在舞厅就更不相宜了——会伤及无辜者。”
李坚冷笑:“我不会那么莽撞的。”又补充,“除非我遭到攻击。”
张影很想说:“我不相信你会那么理智。”但她又怕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只是笑笑,没有说出口。
进了舞厅,见舞客还不多,唱台上有个歌女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流行歌曲,都没有引起任何人兴趣。
入座后张影看看手表:“白小姐应该来了,要不要我去她的化妆室告诉她一声?”
《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