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正说着一菲带着熊猫他们进来了,一进阳台,陈叔连忙问道:“小杨,你没事吧?”
  我有点尴尬地说道:“没……没事,这脏东西现在躲在皮鞋里了,应该是被鸡血盅给治了,跑不出去的……”
  熊猫也是有点紧张地问道:“刚才听一菲说好像这脏东西又跑出来过一次?”
  我点头:“对,是出来过一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他又被我给吓回去了。”
  熊猫一听,咧嘴就笑:“哈哈哈……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太难看,把鬼给吓跑了。古代有个钟馗,就是因为长得丑才能辟邪。”
  “去你大爷!还辟邪,我特么还避孕呢!”我瞪了熊猫一眼。
  陈叔和一菲都没忍住,笑场了。
  我被他们笑得都有点自卑了,本来我对自己的相貌还挺有自信的,现在仅存的那点自信心也被这些人给瓦解掉了。
  不过我总觉得刚才的事情大有蹊跷,这鬼绝不是因为我长得难看才缩回去的(我很严肃的哦)。
  熊猫弯腰看了一眼这双鞋,说道:“那咱们一会儿把鞋烧了,这行千里就没了吧?”
  我点头说道:“应该是这样,但是我觉得鞋还不能烧。”
  “为什么?”熊猫问道。
  “因为这是重要证据,想要弄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下的毒手,就得靠这双鞋。”我说道。
  陈叔冷笑道:“这还用问?我姑娘现在在整个苏城有来往的人都不超过十个,而且都是大家闺秀,想要谋害她的只有可能是汤晓博!”
  我点头说道:“当然,他嫌疑最重,但是咱们手上如果有了证据的话那就名正言顺了。”
  陈叔轻轻点头,也同意我的看法。
  我当即说道:“陈叔,这样吧,我先把鞋带回去,因为鸡血盅的作用,这行千里短时间内跑不出来,一菲绝对是安全的。等我调查清楚之后再处理掉这双鞋。”
  陈叔点头说道:“那可就麻烦你了,小杨。”
  我笑着说道:“不算什么,跟我就不用客气了。”
  说着我和熊猫带着这双臭皮鞋告辞出去,我发现一菲看我的眼神有了些许变化,也许是刚才的事情我玩笑开得太大?反倒是触动了她柔软的内心?
  谁知道。
  回家之后我和熊猫盯着这双鞋看了半天,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个端倪来。
  没过多久勤劳工作的蒋仁同志下班回到家,我把他也拽了过来,我们三个齐刷刷坐在沙发上,围着茶几上摆着的这双鞋,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双鞋,很难找出关键性的证据来。
  研究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熊猫最先发言:“我觉得,这件事情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为什么行千里要去找一菲……”
  我仔细想了想,这的确是个问题。
  为什么行千里要去找一菲呢!行千里往往都是带有怨气报仇索命的,他们寻找的目标一般都是他们的仇人,可是一菲只是个良家妇女啊,别说害死人,她连伤人都不敢,她哪儿来的仇人?
  难不成是汤晓博手底下的能人异士可以控制行千里?人为的将一菲定为行千里的目标?
  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结论来,这时老蒋发话了:“洗洗睡吧,都盯着这么一双破鞋干什么?能盯出花来?明天我拍张照片去问问我几个朋友,人多力量大,看看谁眼熟这双鞋。”
  我和熊猫一听也对,就赶紧睡觉去了。
  一晚上什么事也没发生,这“行千里”老老实实躲在皮鞋里头,也没出来作祟。
  然而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我忽然接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陈叔昨天半夜带着人去砸了个场子,是苏城城区的一个相当有名的酒吧。这酒吧不用问也知道是汤家的产业,最开始是汤王爷直接负责,最近划给了汤晓博,想让他自己学学管理。没想到还没等投资看见回报,陈叔就毫不客气的给砸了个干干净净。据说昨天晚上那边的客流量还挺大,因为酒吧临近大学,顾客往往都是些本本分分的学生,都是良民,这么一闹往后谁都不敢去了,场子也算是黄了……
  我心里不由得佩服:陈叔火气真够大的,一菲昨天的事情刚浮出水面,汤晓博这家伙当天就受到了报应,这简直要比那八个巴掌扇的还响亮!
  然而这件事情一闹,往后汤家和陈叔彻底算是撕破脸了,而且肯定惊动吴王。
  虽说陈叔他们救过汤王爷一次,但是以汤家现在的势力,他们未必就能忍得下这口气。
  为表关心,我打电话问了素素,素素告诉我这件事情真的闹大了。陈叔这么一砸,不算现场重装费用,光是流水收入汤家一个月少说损失了将近三百万。尤其是这种恶性事件对客人的影响是巨大的,酒吧周边大学里的那些学生们往后谁还敢来这消费?
  更要命的是,汤王爷性格里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财如命,陈叔断了他的财路,就像断了他的命根子似的,这可了不得……不过这么一想,当年陈青衣差点断了他的命根子,陈叔给他救回来一条,又断了他一条,一来一往也算公平……嗨,这关系真够纠结的。
第七十三章 砸错了
  一菲的事情越闹越大,我却还没有找到“行千里”的关键证据来。万一这事捅到了吴王那边,陈叔手上没有证据,光靠空口白牙的说是没用的。
  上午的时候老蒋就把这双鞋的照片发了出去,亲朋好友们问了一圈,都说这双鞋太普通了,谁都联想不起来这到底是谁的手笔。
  等到了傍晚时分,老蒋忽然给我发来了条微信,内容很简单:出大事了!
  四个字,加上一个叹号,差点没给我吓死。
  这该死的老蒋,到底出了什么大事也没告诉我,我刚准备给他打个电话,忽然有一条信息传来,是张照片。
  我看了一眼,好家伙!照片有点血腥!还没打马赛克!
  熊猫的大胖脑袋也凑了过来,我们俩一块抱着手机看。照片上是个……尸体?反正就是个人,应该是刚遭受到一顿暴揍,身体和脸都严重变形了。
  看了几秒,熊猫忽然恍然道:“这不是王腾云么?”
  我这才看出来,还真是王腾云!
  我一下想起来了,王腾云的确是死了,而且还是被陈叔带人给打死的,死相极惨,没了人样。
  然而这时候我忽然看到了照片里的另外一条重要线索:王腾云的一双脚是光着的!袜子还都穿着,鞋却没了!
  我的亲娘!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失声说道:“这是出大事了,砸错了,陈叔砸错了!这双鞋是王腾云,行千里是王腾云啊!”
《恐怖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