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一  地理二

志第十一 地理二
    辽一陽一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本省计站一百二十处。
    辽一陽一路,上。唐以前为高句骊及渤海大氏所有。梁贞明中,阿保机以辽一陽一故城为东平郡。后唐升为南京。石晋改为东京。金置辽一陽一府,领辽一陽一、鹤野二县;后复改为东京,宜丰、澄、复、盖、沈、贵德州、广宁府、来远军并属焉。元初废贵德、澄、复州、来远军,以广宁府、婆娑府、懿州、盖州作四路,直隶省。至元六年,置东京总管府,降广宁为散府隶之。十五年,割广宁仍自行路事,直隶省。十七年,又以婆娑府、懿州、盖州来属。二十四年,始立行省。二十五年,改东京为辽一陽一路,后废婆娑府为巡检司。户三千七百八,口三万三千二百三十一。壬子年抄籍数。领县一、州二。
    县一
    辽一陽一。下。倚郭。至元六年,以鹤野县、警巡院入焉。
    州二
    盖州,下。初为盖州路。至元六年,并为东京支郡,并熊岳、汤池二县入建安县。八年,又并建安县入本州。
    懿州,下。初为懿州路。至元六年为东京支郡,所领豪州及同昌、灵山二县省入顺安县,入本州。
    广宁府路,下。金为广宁府。元封孛鲁古歹为广宁王,旧立广宁行帅府事;后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有医巫闾山为北镇,在府城西北二十里。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五百九十五。领县二:
    闾一陽一,下。初立千户所,至元十五年,以户口繁夥,复立行千户所。后复为闾一陽一县。望平。至元六年,省钟秀县入焉。十五年,为望平军民千户所,今复为县。
    肇州。按《哈剌八都鲁传》至元三十年,世祖谓哈剌八都鲁曰:“乃颜故地曰阿八剌忽者产鱼,吾今立城,而以兀速、憨哈纳思、乞里吉思三部人居之,名其城曰肇州,汝往为宣慰使。”既至,定市里,安民居,得鱼九尾皆千斤来献。又《成宗纪》元贞元年,立肇州屯田万户府,以辽一陽一行省左丞阿散领其事。而《元一统志》与《经世大典》皆不载此州,不知其所属所领之详。今以广宁为乃颜分地,故府注于广宁府之下。乃颜,孛鲁古歹之孙也。
    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
    大宁路,上。本奚部,唐初其地属营州,贞观中奚酋可度内附,乃置饶乐郡。辽为中京大定府。金因之。元初为北京路总管府,领兴中府及义、瑞、兴、高、锦、利、惠、川、建、和十州。中统三年,割兴州及松山县属上都路。至元五年,并和州入利州为永和乡。七年,兴中府降为州,仍隶北京,改北京为大宁。二十五年,改为武平路,后复为大宁。户四万六千六,口四十四万八千一百九十三。壬子年数。领司一、县七、州九。
    录事司。初置警巡院,至元二年,改置录事司。
    县七
    大定,下。中统二年,省长兴入焉。龙山,下。初属大定府。至元四年,属利州,后复来属。富庶,下。至元三年,省入兴中州,后复置。和众,下。金源,下。惠和,下。武平。下。
    州九
    义州。下。
    兴中州,下。元初因旧为兴中府,后省。至元七年,又降府为州。
    瑞州。下。至元二十三年,伯颜奏准以唆都、哈等拘收户计,种田立屯于瑞州之西,拨濒海荒闲地及时开耕,设打捕屯田总管府,仍以唆都、哈等为屯田官。
    高州。下。
    锦州。下。
    利州。下。
    惠州。下。
    川州。下。
    建州。下。
    东宁路,本高句骊平壤城,亦曰长安城。汉灭朝鲜,置乐一浪一、玄菟郡,此乐一浪一地也。晋义熙后,其王高琏始居平壤城。唐征高丽,拔平壤,其国东徙,在鸭绿水之东南千余里,非平壤之旧。至王建,以平壤为西京。元至元六年,李延龄、崔垣、玄元烈等以府州县镇六十城来归。八年,改西京为东宁府。十三年,升东宁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割静州、义州、麟州、威远镇隶婆娑府。本路领司一,余城堙废,不设司存,今姑存旧名。
    录事司。土山县。中和县。铁化镇。
    都护府,自唐之季,地入高丽,置府州县镇六十余城,此为都护府,虽仍唐旧名,而无都护府之实。至元六年,李延龄等以其地来归,后城治废毁,仅存其名,属东宁路。
    定远府。郭州。抚州。黄州。领安岳、三和、龙冈、咸从、江西五县,长命一镇。灵州。慈州。嘉州。顺州。殷州。宿州。德州。领江东、永清、通海、顺化四县,宁远、柔远、安戎三镇。昌州。铁州。领定戎一镇。
    泰州。价州。朔州。宣州。领宁朔、席岛二镇。成州。领树德一镇。熙州。孟州。领三登一县,椒岛、椴岛、宁德三镇。延州。领一陽一岩一镇。云州。
    沈一陽一路,本挹娄故地,渤海大氏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此为沈州地。契丹为兴辽军,金为昭德军,又更显德军,后皆毁于兵火。元初平辽东,高丽国麟州神骑都领洪福源率西京、都护、龟州四十余城来降,各立镇守司,设官以抚其民。后高丽复叛,洪福源引众来归,授高丽军民万户,徙降民散居辽一陽一沈州,初创城郭,置司存,侨治辽一陽一故城。中统二年,改为安一抚高丽军民总管府。及高丽举国内附,四年,又以质子淳为安一抚高丽军民总管,分领二千余户,理沈州。元贞二年,并两司为沈一陽一等路安一抚高丽军民总管府,仍治辽一陽一故城,辖总管五、千户二十四、百户二十五。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一百八十三。
    开元路,古肃慎之地,隋、唐曰黑水靺鞨。唐初,渠长阿固郎始来朝,后乃臣服,以其地为燕州,置黑水府。其后渤海盛,靺鞨皆役属之。又其后渤海浸弱,为契丹所攻,黑水复擅其地,东濒海,南界高丽,西北与契丹接壤,即金鼻祖之部落也。初号女真,后避辽兴宗讳,改曰女直。太祖乌古打既灭辽,即上京设都,海陵迁都于燕,改为会宁府。金末,其将蒲鲜万奴据辽东。元初癸巳岁,出师伐之,生禽万奴,师至开元、率宾,东土悉平。开元之名,始见于此。乙未岁,立开元、南京二万户府,治黄龙府。至元四年,更辽东路总管府。二十三年,改为开元路,领咸平府,后割咸平为散府,俱隶辽东道宣慰司。至顺钱粮户数四千三百六十七。
    咸平府,古朝鲜地,箕子所封,汉属乐一浪一郡,后高丽侵有其地。唐灭高丽,置安东都护以统之,继为渤海大氏所据。辽平渤海,以其地多险隘,建城以居流民,号咸州安东军,领县曰咸平。金升咸平府,领平郭、安东、新兴、庆云、清安、归仁六县,兵乱皆废。元初因之,隶开元路,后复割出,隶辽东宣慰司。
    合兰府水达达等路,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元初设军民万户府五,抚镇北边。一曰桃温,距上都四千里。一曰胡里改,距上都四千二百里、大都三千八百里。有胡里改江并混同江,又有合兰河流入于海。一曰斡朵怜。一曰脱斡怜。一曰孛苦江。各有司存,分领混同江南北之地。其居民皆水达达、女直之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故设官牧民,随俗而治,有合兰府水达达等路,以相统摄焉。有俊禽曰海东青,由海外飞来,至奴兒干,土人罗之,以为土贡。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九百六。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本省陆站一百六处,水站九十处。
    河南江北道肃政谦访司
    汴梁路,上。唐置汴州总管府。石晋为开封府。宋为东京,建都于此。金改南京,宣宗南迁,都焉。金亡,归附。旧领归德府,延、许、裕、唐、陈、亳、邓、汝、颍、徐、邳、嵩、宿、申、郑、钧、睢、蔡、息、卢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升申州为南一陽一府,割裕、唐、汝、郑、嵩、卢氏行襄樊隶之。九年,废延州,以所领延津、一陽一武二县属南京路,统蔡、息、郑、钧、许、陈、睢、颍八州,开封、祥符倚郭,而属邑十有五。旧有警巡院,十四年改录事司。二十五年,改南京路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濒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冲要,又新入版图,置省南京以控治之。三十年,升蔡州为汝宁府,属行省,割息、颍二州以隶焉。本路户三万一十八,口一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七。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十七、州五。州领二十一县。
    录事司
    县十七
    开封,下。倚郭。祥符,下。倚郭。中牟,下。原武,下。旧以此县隶延州,元初隶开封府,后复为延州,县如旧。至元九年,州废,后来属。鄢陵,中。荥泽,下。旧隶郑州,至元二年来属。封丘,中。金大定中,河水湮没,迁治新城。元初,新城又为河水所坏,乃因故城遗址,稍加完葺而迁治焉。扶沟,下。一陽一武,下。旧隶延州,至元九年,州废来属。杞县,中。元初河决,城之北面为水所圯,遂为大河之道,乃于故城北二里河水北岸,筑新城置县,继又修故城,号南杞县。盖黄河至此分为三,其大河流于二城之间,其一流于新城之北郭睢河中,其一在故城之南,东流,俗称三叉口。延津,下。旧为延州,隶河南路。至元九年,州废,以县来属。兰一陽一,下。通许,下。
    尉氏,下。太康,下。洧川,下。陈留。下。
    州五
    郑州,下。唐初为郑州,又改荥一陽一郡。宋为奉宁军。金仍为郑。元初领管城、荥一陽一、汜水、河一陰一、原武、新郑、密、荥泽八县及司候司,后割新郑、密属钧州,荥泽、原武隶开封府,并司候司入管城。领四县:
    管城,下。倚郭。荥一陽一,下。汜水,下。河一陰一,下。
    许州,下。唐初为许州,后改颍川郡,又仍为许州。宋升颍昌府。金改昌武军。元初复为许州。领五县:
    长社,下。长葛,下。郾城,下。襄城,下。临颍。下。
    陈州,下。唐初为陈州,后改淮一陽一郡,又仍为陈州。宋升怀德府。金复为陈州。元初因之。旧领宛丘、南顿、项城、商水、西华、清水六县。至元二年,南顿、项城、清水皆废,后复置南顿、项城。领五县:
    宛丘,西华,商水,至元二年,省南顿、项城入焉,后复置。南顿,项城。
    钧州,下。唐、宋皆不置郡,伪齐置颍顺军。金改颍顺州,又改钧州。元至元二年,又割郑州密县来属。领三县:
    一陽一翟,下。新郑,下。密县。下。
    睢州,下。唐属曹州。宋改拱州,又升保庆军。金改睢州。元因之。领四县:
    襄邑,下。倚郭。考城,下。仪封,下。柘城。下。
    河南府路,唐初为洛州,后改河南府,又改东京。宋为西京。金为中京金昌府。元初为河南府,府治即周之王城。旧领洛一陽一、宜一陽一、永宁、登封、巩、偃师、孟津、新安、渑池九县,后割渑池隶陕州。户九千五百二,口六万五千七百五十一。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八、州一。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八
    洛一陽一,宜一陽一,下。永宁,下。登封,下。中岳嵩山在焉。巩县,下。孟津,下。新安,偃师。下。
    州一
    陕州,下。唐初为陕州,又改陕府,又改陕郡。宋为保义军。元仍为陕州。领四县:
    陕县,下。灵宝,下。至元三年,省入陕县,八年,废虢州为虢略,隶陕州。并虢略治灵宝,以虢略为巡检司,并硃一陽一县入焉。阌乡,下。至元二年,省湖城县入焉。渑池。下。金升为韶州,置渑池司候司。元至元三年,省司候司。八年,省韶州,复为县,隶河南府路,后割以来属。
    南一陽一府,唐初为宛州,而县名南一陽一,后州废,以县属邓州。历五代至宋皆为县。金升为申州。元至元八年,升为南一陽一府,以唐、邓、裕、嵩、汝五州隶焉。二十五年,改属汴梁路,后直隶行省。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壬子年数。领县二、州五。州领十一县。
    县二
    南一陽一,下。倚郭。镇平。下。
    州五
    邓州,下。唐初为邓州,后改南一陽一郡,又仍为邓州。宋属京西南路。金属南京开封府。旧领穰县、南一陽一、内乡、淅川、顺一陽一五县。元初以淅川、顺一陽一省入内乡。旧设录事司,至元二年并入穰县。领三县:
    穰县,下。倚郭。内乡,下。至元二年,以顺一陽一来属。新野。下。
    唐州,下。唐初为显州,后改唐州。宋属京西南路。金改裕州。元初复为唐州。至元三年,以民力不及,废湖一陽一、比一陽一、桐柏三县。领一县:
    泌一陽一。倚郭。
    嵩州,下。唐为陆浑、伊阙二县。宋升顺州。金改嵩州,领伊一陽一、福昌二县。元初以福昌隶河南。至元三年,省伊一陽一入州。领一县:
    卢氏。下。至元二年,隶南京路。八年,属南一陽一府。十一年来属。
    汝州,下。唐初为伊州,又改汝州。宋属京西北路。元至元三年,废郏城、宝丰二县入梁县,后复置郏县。领三县:
    梁县,下。鲁山。下。郏县。下。
    裕州,下。唐初置北澧州,又改鲁州,后废为县,属唐州。金升为裕州。旧领方城、舞一陽一、叶县。元初即叶县行随州事,就置昆一陽一县为属邑。至元三年,罢州,并昆一陽一、舞一陽一二县入叶县,后复置舞一陽一。领三县:
    方城,下。倚郭。叶县,下。舞一陽一。下。
    汝宁府,唐蔡州。上蔡、西平、确山、遂平、平舆为属邑。至元七年,省遂平、平舆入汝一陽一,隶汴梁路。三十年,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颜言:“蔡州去汴梁地远,,凡事稽误,宜升散府。”遂升汝宁府,直隶行省,以息、颍、信一陽一、光四州隶焉,复置遂平县。抄籍户口阙,至顺钱粮户数七千七十五。领县五、州四。州领十县。
    县五
    汝一陽一,下。元初废,后置蔡州治此,仍复置县。上蔡,下。西平,下。
    确山。下。遂平。下。元初省入汝一陽一,后复置。
    州四
    颍州,下。唐初为信州,后改汝一陰一郡,又改颍州。宋升顺昌府。金复为颍州。旧领汝一陰一、泰和、沈丘、颍上四县。元至元二年,省四县及录事司入州。后复领三县:
    太和,下。沈丘,下。颍上。下。
    息州,下。唐初为息州,后为新息县,隶蔡州。五代至宋皆因之。金复置息州。旧领新息、新蔡、真一陽一、褒信四县。元中统三年,以李璮叛,废州。四年,复置。至元三年,以四县并入州。后复领二县:
    新蔡,下。真一陽一。下。
    光州,下。唐初为光州,后改弋一陽一郡,又复为光州。宋升光山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二年,同蕲、黄等州,直隶行省。三十年,隶汝宁府。领三县:
    定城,固始,下。宋末兵乱,徙治无常。至元十一年复旧治。光山。下。兵乱地荒,至元十二年复立旧治。
    信一陽一州,下。唐初为申州,又改义一陽一郡。宋改信一陽一军,端平间,兵乱地荒,凡四十余年。元至元十四年,改立信一陽一府,领罗山、信一陽一二县。十五年,改为信一陽一州。二十年,以罗山县当驿置要冲,徙州治此,而移县治于西南,号曰罗山新县,今州治即旧县。户三千四百一十四,口三万三千七百五十一。至元七年数。领二县:
    罗山。倚郭。信一陽一。
    归德府,唐宋州,又为睢一陽一郡。后唐为归德军。宋升南京。金为归德府。金亡,宋复取之。旧领宋城、宁陵、下邑、虞城、谷熟、砀山六县。元初与亳之酂县同时归附,置京东行省,未几罢。岁壬子,又立司府州县官,以绥定新居之民。中统二年,审民户多寡,定官吏员数。至元二年,以虞城、砀山二县在枯黄河北,割属济宁府,又并谷熟入睢一陽一,酂县入永州,降永州为永城县,与宁陵、下邑隶本府。八年,以宿、亳、徐、邳并隶焉。壤地平坦,数有河患。府为散郡,设知府、治中、府判各一员,直隶行省。抄籍户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三千三百一十七。领县四、州四。州领八县。
    县四
    睢一陽一,下。倚郭。唐曰宋城,亦曰睢一陽一。金曰睢一陽一。宋曰宋城。元仍曰睢一陽一。
    永城,下。下邑,下。宁陵。下。
    州四
    徐州,下。唐初为徐州,又改彭城郡,又升武宁军。宋因之。金属山东西路。金亡,宋复之。元初归附后,凡州县视民多少设官吏。至元二年,例降为下州。旧领彭城、萧、永固三县及录事司,至是永固并入萧县,彭城并录事司并入州。领一县:
    萧县。下。至元二年,并入徐州,十二年复立。
    宿州,中。唐置,宋升保静军,金置防御使。金亡,宋复之。元初隶归德府,领临涣、蕲、灵壁、符离四县并司候司。至元二年,以四县一司并入州。四年,以灵壁入泗州,十七年复来属。领一县:
    灵壁。下。
    邳州,下。唐初为邳州,后废属泗州,又属徐州。宋置淮一陽一军。金复为邳州。金亡,宋暂有之。元初以民少,并三县入州。至元八年,以州属归德府。十二年,复置睢宁、宿迁两县,属淮安。十五年,还来属。领三县:
    下邳,下。州治所。宿迁,下。睢宁。下。
    亳州,下。唐初为亳州,后改谯郡,又仍为亳州。宋升集庆军。金复为亳州。金亡,宋复之。元初领县六:谯、酂、鹿邑、城父、卫真、谷熟。后以民户少,并城父入谯,卫真入鹿邑,谷熟入睢一陽一,酂入永城,其睢一陽一、永城去隶归德。后复置城父。领三县:
    谯县,下。鹿邑。下。此邑数有水患,历代民不宁居。城父。下。
    襄一陽一路,唐初为襄州,后改襄一陽一郡。宋为襄一陽一府。元至元十年,兵破樊城,襄一陽一守臣吕文焕降,罢宋京西安一抚司,立河南等路行中书省,更襄一陽一府为散府,未几罢省。十一年,改襄一陽一府为总管府,又立荆湖等路行枢密院。十二年,立荆湖行中书省,后复罢。本府领四县、一司,十九年割均、房二州,光化、枣一陽一二县来属。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九十。领司一、县六、州二。州领四县。
    录事司。
    县六
    襄一陽一,下。倚郭。南漳,下。宜城,下。谷城,下。光化,至元十三年南伐,明年设官置县,属南一陽一,十九年来属。枣一陽一。至元十四年,属南一陽一,十九年来属。
    州二
    均州,下。唐初为均州,又为武当郡。宋为武当军。元至元十二年,江陵归附,割隶湖北道宣慰司。十九年,还属襄一陽一。领二县:
    武当,下。兵乱迁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郧县。下。兵后侨治无常,至元十四年复置。
    房州,下。唐初为迁州,后为房州,又改房陵郡。宋置保康军。德祐中,知州黄思贤纳土,命千户镇守,仍令思贤领州事。至元十九年,隶襄一陽一路。领二县:
    房陵,下。竹山。下。
    蕲州路,下。唐初为蕲州,后改蕲春郡,又仍为蕲州。宋为防御州。至元十二年,立淮西宣抚司。十四年,改总管府,设录事司。户三万九千一百九十,口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一。自此以后至德安府,皆用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蕲春,中。倚郭。蕲水,中。广济,中。宋嘉熙兵乱,徙治大江中洲,归附后复旧治。黄梅,中。嘉熙兵乱,侨治中洲,后复旧。罗田。下。兵乱县废,归附后始立。
    黄州路,下。唐初为黄州,后改齐安郡,又仍为黄州。宋为一团一练军州。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四年,立总管府。十八年,又为黄蕲州宣慰司治所。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三万六千八百七十九。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黄冈,中。州治所。黄陂,下。兵乱侨治鄂州青山矶,归附还旧治。麻城。下。兵乱徙治什子山,归附还旧治。
    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庐州路,上。唐改庐江郡,又仍为庐州。宋为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设淮西总管府。明年,于本路立总管府,隶淮西道。二十八年,以六安军为县来属,后升六安县为州。户三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口二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七。领司一、县三、州三。州领八县。
    录事司。
    县三
    合肥,上。倚郭。梁县,中。舒城。中。
    州三
    和州,中。唐改历一陽一郡,后仍为和州。宋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置镇守万户府。明年,改立安一抚司。又明年,升和州路。二十八年,降为州,隶庐州路。旧设录事司,后入州自治。领三县:
    历一陽一,上。倚郭。含山,中。乌江。中。
    无为州,中。唐初隶光州。宋始以城口镇置无为军,思与天下安于无事,取“无为而治”之意以名之。元至元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八年,降为州,罢镇巢州为县以属焉。领三县:
    无为,上。倚郭。庐江,中。巢县。下。
    六安州,下。唐以霍山县置霍州,后州废仍为县。梁改灊山县。宋改六安军。元至元十二年归附,二十八年降为县,隶庐州路,后升为州。领二县:
    六安,中。英山。中。
    安丰路,下。唐初为寿州,后改寿春郡。宋为寿春府,又以安丰县为安丰军,继迁安丰军于寿春府。元至元十四年,改安丰路总管府。十五年,定为散府,领寿春、安丰、霍丘三县。二十八年,复升为路,以临濠府为濠州,与下蔡、蒙城俱来属。户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一。领司一、县五、州一。州领三县。
    录事司。
    县五
    寿春,中。倚郭。安丰,下。至元二十一年,江淮行省言:“安丰之芍陂可溉田万顷,若立屯开耕,实为便益。”从之。于安丰县立万户府,屯户一万四千八百有奇。霍丘,下。下蔡,下。至元十三年,隶寿春府。二十八年罢府,与蒙城皆来属。蒙城。下。
    州一
    濠州,下。唐初为濠州,后改钟离郡,又仍为濠州。阻淮带山,与寿一陽一俱为淮南之险郡,名初从豪,后加水为濠。南唐置定远军。宋为一团一练州,初隶淮南路,后隶淮南西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设濠州安一抚司。十五年,定为临濠府。二十八年,复为濠州,革怀远为下县来属。领三县:
    钟离,下。倚郭。定远,下。怀远。下。宋为怀远军,领荆山一县。至元二十八年,以军为县,隶濠州,省荆山入焉。
    安庆路,下。唐初为东安州,又改舒州,又改同安郡,又复为舒州。宋为安庆府。元至元十三年,立安一抚司。十四年,改安庆路总管府,属蕲黄宣慰司。二十三年,罢宣慰司,直隶行省。户三万五千一百六,口二十一万九千四百九十。领司一、县六。
    录事司。
    县六
    怀宁,中。宿松,中。望江,下。太湖,中。桐城,中。灊山。至治三年初立。
    淮东道宣慰使司
    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
    扬州路,上。唐初改南兗州,又改邗州,又改广陵郡,又复为扬州。宋为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初建大都督府,置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十四年,改为扬州路总管府。十五年,置淮东道宣慰司,本路属焉。十九年,省宣慰司,以本路总管府直隶行省。二十一年,行省移杭州,复立淮东道宣慰司,止统本路属淮安二郡,而本路领高邮府及真、滁、通、泰、崇明五州。二十二年,行省按迁,宣慰司遂废,所属如故。后改立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移治汴梁路,复立淮东道宣慰司,割出高邮府为散府,直隶宣慰司。户二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九十四。领司一、县二、州五。州领九县。
    录事司。
    县二
    江都,上。倚郭。泰兴。上。
    州五
    真州,中。五代以前地属扬州,宋以迎銮镇置建安军,又升为真州。元至元十三年,初立真州安一抚司。十四年,改真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扬子,上。倚郭。至元二十年,省录事司入焉。六一合。下。
    滁州,下。唐初析扬州地置,又改永一陽一郡,又复为滁州。元至元十五年,改滁州路总管府。二十年,仍为州,隶扬州路。领三县:
    清流,中。至元十四年,省录事司入焉。来安,下。全椒。中。
    泰州,上。唐更海陵县曰吴陵,置吴州,寻废。南唐升泰州。元至元十四年,立泰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改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海陵,上。倚郭。如皋。上。
    通州,中。唐属扬州。南唐于海陵东境置静海镇。周平淮南,改为通州。宋改静海郡。元至元十五年,改通州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复为州,隶扬州路。领二县:
    静海,上。倚郭。海门。中。
    崇明州,下。本通州海滨之沙洲,宋建炎间有升州句容县姚、刘姓者,因避兵于沙上,其后稍有人居焉,遂称姚刘沙。嘉定间置盐场,属淮东制司。元至元十四年,升为崇明州。
    淮安路,上。唐楚州,又改临淮郡,又仍为楚州。宋为淮安州。元至元十三年,行淮东安一抚司。十四年,改立总管府,领山一陽一、盐城、淮安、淮一陰一、新城、清河、桃园七县,设录事司。二十年,升为淮安府路,并淮安、新城、淮一陰一三县入山一陽一,兼领临淮府、海宁、泗、安东四郡,其盱眙、天长、临淮、虹、五河、赣榆、朐山、沐一陽一各归所隶。二十七年,革临淮府,以盱眙、天长隶泗州。户九万一千二十二,口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七。领司一、县四、州三。州领八县。至元二十三年,于本路之白水塘、黄家疃等处立洪泽屯田万户村。
    录事司。
    县四
    山一陽一,上。至元十二年,安东州归附,以本县马罗军寨作山一陽一县。十三年,淮安路归附,仍存淮安县。二十年,省淮安、新城入焉。盐城,上。桃园,下。清河。下。本泗州之清河口,宋立清河军,至元十五年为县。
    州三
    海宁州,下。唐海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海州路总管府,复改为海宁府,未几降为州,隶淮安路。初设录事司,二十年,与东海县并入朐山。领三县:
    朐山,中。沐一陽一,下。赣榆。下。
    泗州,下。唐改临淮郡,后复为泗州。宋隶淮南东路。元至元十三年,降为下州。旧领临淮、淮平、虹、灵壁、睢宁五县。十六年,割睢宁属邳州。十七年,割灵壁入宿州,以五河县来属。二十一年,并淮平入临淮。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以盱眙、天长二县隶焉。领五县:
    临淮,下。虹县,下。五河,下。元隶临淮府,十七年来属。盱眙,上。宋招信军。至元十三年,行招信军安一抚司事,领盱眙、天长、招信、五河四县。明年,升招信路总管府。十五年,改为临淮府。十七年,以五河县在淮之北,改属泗州。二十年,并招信入盱眙。二十七年,废临淮府为盱眙县。天长。中。
    安东州。下。
    高邮府,唐为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四年,升为高邮路总管府,领录事司及高邮、兴化二县。二十年,废安宜府为宝应县来属,又并录事司,改高邮路为府,属扬州路。今隶宣慰司。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万九十有八。领县三:
    高邮,上。兴化,中。宝应。上。旧为宝应军,至元十六年为安宜府。二十年,废府为县,来属本府。
    荆湖北道宣慰司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中兴路,上。唐荆州,复为江陵府。宋为荆南府。元至元十三年,改上路总管府,设录事司。天历二年,以文宗潜籓,改为中兴路。户一十七万六百八十二,口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二十四。领司一、县七。
    录事司。
    县七
    江陵,上。公安,中。石首,中。松滋,中。枝江,下。潜江,中。监利。中。宋末兵乱民散,收附后始复旧。
    峡州路,下。唐改夷陵郡,又为峡州。宋隶荆湖北路,后徙治江南。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七年升为峡州路。户三万七千二百九十一,口九万三千九百四十七。领县四:
    夷陵,中。宋末随州迁治不常,归附后,复归江北旧治。宜都,下。长一陽一,下。远安。下。
    安陆府,唐郢州,又改富水郡,又为郢州。宋隶京西南路。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五年升为安陆府。户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口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领县二:
    长寿,中。京山。中。兵乱移治汉滨,至元十三年还旧治。
    沔一陽一府,唐复州,又改竟陵郡,又为复州。宋端平间,移州治于沔一陽一镇。至元十三年归附,改为复州路,十五年升为沔一陽一府。户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口三万九百五十五。领县二:
    玉沙,中。倚郭。景陵。中。兵乱徙治无常,归附后还旧治。
    荆门州,下。唐为县。宋升为军,端平间移治当一陽一县。元至元十三年归附,十四年升为府,十五年迁府治于古城,降为州。户二万九千四百七十一,口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三十五。领县二:
    长林,上。当一陽一。中。
    德安府,唐安州,又改安陆郡,又仍为安州。宋为德安府,咸淳间徙治汉一陽一。元至元十三年还旧治,隶湖北道宣慰司。十八年罢宣慰司,直隶鄂州行省,为散府,后割以来属。户一万九百二十三,口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领县四、州一。州领二县。
    县四
    安陆。下。孝感,下。应城,中。云梦。下。
    州一
    随州,下。唐初为随州,又改汉东郡,又复为随州。宋为崇信军,又为枣一陽一军,后因兵乱迁徙无常。元至元十二年归附。十三年,即黄仙洞为州治。户一万五千九百六十六,口五万二千六十四。领二县:
    随县,下。应山。下。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