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4节

海带一大锅,冻豆腐巴掌大小的一块,切都不带切的。
这叫借味儿。
羊是直接扔锅里炖的,一只羊除了林愁用到的两个最饿王冠,八大块全在一个锅里。
羊肉拿出来之后又往锅里下了一盆萝卜片——高脚箐萝卜。
虎叔还准备把羊下水下进锅呢,被林愁阻止,根本吃不完。
一只羊四条腿,被虎叔分给俩妹子俩孩子,
“我和你大嫂都是普通人,饭量小,吃着这羊头就行了,羊头好啊,能起出不少肉。”
林愁面前放了半扇羊排,忽扇忽扇,油脂晶莹筋膜通透,已经炖到脱骨。
林愁撕下几根肋条放在嘴边一抹,肉就全在嘴里了。
滚烫,鲜香,嫩。
林愁挑眉,
“虎叔应该吃羊尾巴啊,肥,还大补~”
眼睛在胡大嫂和虎叔两人之间不停的扫来扫去。
虎叔老脸一红,摆足了架势最终只低声咕哝了一句,
“臭小子,别瞎说。”
软烂的羊肉从骨头上撕下来,热腾腾的蘸上盐花或者韭花酱。
此时不需要任何评语,众人吃相都相当凶猛。
林愁夹了几筷子鱼,一如既往的好吃。
“还是那个味道,胡大嫂的大酱功不可没啊...今天炖的杂鱼咋没贴饼子?”
虎叔道,
“家里的棒子面没了,就没贴,尝尝你大嫂炖的鱼头,呵呵,大妹子手艺比我好多了。”
“对对对,吃,都吃。”
巷子里的菜画风几乎都比较相似,颜色重味道就更重,没别的说的,下饭。
卜南栀吃完了一条羊腿还添了两盆米饭,她的饭量甚至不亚于夏大傻。
“红烧肉真好吃啊,有嚼头,入味!里面的土豆......”
说到这,面色古怪的犹豫了一下,
“也好吃!”
野猪肉的肉质本身就比较紧致,时间短了嚼不动,油分也很大,所以巷子里炖黑山野猪的时候都是炸过一遍再用大酱和酱油狠狠的焖上几个小时。
至于土豆么,算是去年才刚刚兴起的玩意,科研院出品,价格实惠个头巨大,味道尚可。
对巷子里来说土豆是好玩意,顶饱、便宜。
兽潮一过,家家户户都扛了几麻袋回家,烤着吃炒着吃炖着吃,百吃百搭。
不过卜南栀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状态”的土豆——整个儿的,没去皮。
卜南栀问道,
“这个样子...是因为有什么说法么?”
虎叔哈哈的笑,
“哪儿有什么说法啊,这个也算是‘一锅出’的一种了,土豆带皮吃不进多少盐味儿,一锅炖出来之后土豆按碎了就是菜,整个儿拿着就是饭,方便。”
卜南栀瞪大眼睛,“哦...”
虎叔说,
“现在巷子里的人去海边搞货都不带干粮了,就背一背包土豆,休息的时候随便点个火,省事就烤烤了事,不嫌麻烦找点小海鲜弄一锅用海水直接煮了都成,一样好吃。”
“你还真别说啊,这海水煮带皮土豆,一点不像咱们以前用的粗灰盐做的菜,发苦发齁。”
看样子吃完了这顿饭,卜南栀应该能学到不少知识。
桌上的饭菜吃的差不多,每人再来上一碗撒了葱花的的萝卜羊肉汤。
喝着汤哈着气,只觉得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气,但是却懒懒的一丁点儿都不想动弹。
卜南栀最后抱着肚子感叹,
“真想捧着这一碗汤喝到地老天荒啊...”
冷涵突然接了一句,
“你喝不到那个时候的。”
众人:“???”
突如其来的沉默。
冷涵的耳朵红了,板着脸说,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