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1节

“挖,继续挖!!”
“不吃狗獾了??”
林愁直翻白眼,
“那特么哪里是狗獾,那是平头哥,不来找咱们麻烦已经谢天谢地了,真吃了它,明儿你就等着平头哥的七大姑八大姨摸到基地市跟你决战到天亮吧,逃到天涯海角都没有用!”
夏大傻嘿嘿直笑,
“愁哥,你怕啦!”
林愁恼羞成怒道,
“如果是找我的我当然不怕,要是这群家伙爬到你们床上去呢?!”
秦晟顿时打了个冷颤。
平头蜜獾这种鼎鼎大名的生物,属于秦山武校荒野训练必修课程红色名录中的十大惹不起之一,但凡是个长脑子都知道这名字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能让林愁都忌讳的食材分类实在是不多,平头哥就是其中之一。
当然,如果今天时间和场合都合适的话,水里的那位平头哥估计也难逃林愁毒手。
不过谁让他身边还跟着一大串拖油瓶呢,为了安全起见,林愁觉得还是远离不稳定因素比较好。
虽然林愁本人是个无所畏惧坚如磐石输出爆表的硬T,可现在并没有一个来去如风的ADC撑场面啊。
凭林愁的移动速度想在一群平头哥的围剿下护得所有孩子周全貌似不太科学,至于四狗子么,那货虽然体型大了百八十倍,但在林愁看来顶多也就是两鹅的战斗力。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大灾变前,一只身体健康的成年狮子想要杀死平头哥的平均时间也需要两个小时,而猎豹则需要三个小时,更多的是从天亮折腾到天黑只吃到平头哥一个屁的捕食者。
在非洲大草原上身高不足一鹅的平头哥追着狮子猎豹到处跑的场面也不是有多稀罕,甚至猎豹幼崽都要靠背上一撮悲伤的白毛伪装成平头哥的幼崽来保护自己,面对平头哥,有再多的憋屈委屈,也得留着自己慢慢品味。
现在可是大灾变时期,面对一只四阶的、很可能还是幼崽,不远处更可能有一整个加强连平头哥在窥探的情况下,无论如何林愁也不想当这根搅屎棍。
不过很可惜,天不遂人愿,人艰非要有人拆。
草丛窸窸窣窣的响了两声,顶着一头白毛的平头哥迷茫着考拉般没睡醒的黑眼睛站了出来。
林愁手一抖。
夏雨手一抖。
夏终徽手一抖,
“哇...俺忍不住了...是它自己过来的不是俺抓的,俺...”
好在林愁眼疾手快把这货直接提溜回来,
“别嚷嚷!”
秦晟感觉不到什么,但二虎和葫芦娃的异化都已经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可以察觉出平头哥身上如休眠期的火山一般暗藏汹涌的本源气息。
和它相比,二虎觉得自己身上的本源味儿顶多像是蚊子的翅膀被点着了一样不起眼。
从睡梦中醒来的四狗子翻了个身,毫不在意的当众挠起了痒痒——然后开始咬尾巴。
嗯...怎么说呢,四狗子钟爱的食谱是白尾鼹鼠和大骨头。
然而非常可惜的是,平头哥无论从形状、颜色还是气味来说,都和它常啃的大骨头有非常大的出入,让狗爷实在提不起半点兴趣。
平头哥的瞳孔中映衬出四狗子的倒影,纹丝不动,连嘴边的胡子都没抖一下,然后不屑的打了个响鼻。
二虎哆嗦着说,
“愁、愁哥,咋办?”
林愁想了想,
“哦,就当他不存在好了——别撵它,它会打你。”
“哦...”
过了一会,二虎又问,
“愁哥,它咋还不走,老杵在那看着我,我有点慌啊...”
林愁淡淡道,
“你老是慌什么,考验你的时候到了,你看人家秦晟就很淡定嘛。”
二虎差点没一鼻子哭出来,
“丫的他就是个普通人,根本感觉不到等阶气势和本源压制啊!”
实际上,林愁非常尴尬:
据传人狠话不多的平头哥一向极其社会,讲究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刚才林愁过去看了它一眼,现在人家过来看回去——这很平头哥,理由充分逻辑合理。
然后还很可惜:
卧槽本帅发现一样新食材我容易么我,要不是你们这帮熊孩子,没准这又是一道惊天地泣鬼神的菜肴——本帅是说价格惊天地泣鬼神。
林愁是多看一眼就多一秒绝望,好在平头哥看了一会就慢腾腾的转身离开了。
“那...咱的陷阱还挖么?”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