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节

“这回看起来就顺眼多了吧?蜈蚣的头、颚牙、足肢都有毒,毒腺主要就在这些部位里,所以直接丢掉就可以了。”
小刀轻轻一划,蜈蚣腹部的甲胄应声裂开,
“喏,这青蓝色的一条就是蜈蚣的内脏了,这玩意和虾差不多,都是直肠子,从头到尾一扯,肠子就出来了。”
林愁的动作很熟练,让人赏心悦目。
掐头去尾没有密密麻麻的足肢的蜈蚣光杆看起来很有些大龙虾尾巴一样的既视感,完全失去了威慑力。
弹幕,
“哇林老板好帅...诶等等,无用哥无用哥我们要看旁边的大姐姐!”
“快快快,转镜头啊!”
“赶紧的,卧槽太牛了。”
秦武勇的脑袋和镜头一起转了过去,“天天就知道看妹子,赤祇姑娘可是......诶??!”
就见赤祇坐在石头上,身旁整整齐齐的摆了十几条处理好的蜈蚣。
她一手捏蜈蚣头部一手捏尾,修长的手指微微动作几下,就听蜈蚣头尾处的甲胄发出咯嘣咯嘣的声音,轻轻一扯,整条内脏加毒腺加脑组织就被她从尾巴处扯了出来,顺手一抹两边,足肢噼里啪啦的掉落地面,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处理好的蜈蚣头尾皆在,只是里面的有毒内容却被清空了。
她抬头疑惑的问,
“怎么了?”
秦武勇眨眼,
“没,没啥...”
林愁讪讪的放下手里的刀——她小时候到底吃了多少蜈蚣啊喂,这特么动作比哥们剥小龙虾时候还利索呢。
第五百九十八章 别这样,还吃啊?
赤祇的手法可以说比林愁还利落了不止一点半点,很快就把剩余的红头蜈蚣处理完毕。
接下来的事情就属于无师自通的范畴了,众人纷纷拿着准备好的竹签或木签把大蜈蚣整个儿串上,蹲在火堆边儿开烤,时不时翻动一下。
烤了约摸十来分钟,林愁用小刀剔去蜈蚣腹部甲壳。
别看这些面目狰狞的大家伙外表寒碜,可内里环节状的肉质却是洁白的、晶莹剔透,和在岛上吃的椰子蟹相比也完全不落下风,经过炭火的炙烤,一整条蜈蚣肉微微收缩与甲壳间分离出缝隙,沿着这些缝隙滴一些清油进去,立刻有好听的滋啦滋啦声传出来,焦香扑鼻。
林愁搓搓手,迫不及待的抓了一条肉扔进嘴里,
“嘶...”
蜈蚣长到这种个头,其肉质绝对可以说是相当的完美,满口香气质感十足,就像是在吃上好的龙虾尾肉一般。
虽然不可避免的仍旧带着昆虫的特异芳香,但这种脂类挥发性香气在炭火热力的炙烤下,一部分蒸发殆尽一部分则半遮半掩在肉质中,给人以某种神秘的口感——原始又野性。
几人纷纷动手,一块块洁白的肉球从甲壳中取出,热气腾腾的大吃大嚼。
弹幕,
“mad,我就知道。”
“我进错频道了?荒野求生变美食大课堂了?”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莫过于就着屏幕里别人的菜,下自己碗里的饭。”
秦武勇好死不死的把镜头对准那边的几只鸡,
“看到么,这是林老板早上弄回来的,忒肥的大母鸡,晚饭也不用愁了,哈哈。”
又是一片讨伐声。
吃过了早饭,众人精神抖擞。
秦武勇答应粉丝们要在天黑前搭出可以容纳四人居住的简易房屋,而林愁则要到四处转转寻找他的目标。
他对这个金矿兴趣来源于一种极端罕见的菌类——毛尖蘑,毛尖蘑也叫金子菇、仙蘑菇,它色泽金黄质地柔嫩,并有奇鲜。
毛尖蘑之所以罕见,原因是其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据说它只生长在金矿掘金五十年后土壤和腐殖质比较丰富的废矿砂土堆上,也有说裸金矿中也会生长这种蘑菇,具体则无人知晓。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这种蘑菇,的的确确是非金矿不生。
人人都知道“小鸡炖蘑菇”这道硬菜,可又有几人了解过,毛尖蘑和小鸡儿的搭配才是天打雷劈般的合拍。
传闻清朝年间,慈禧太后派人到东北大兴安岭深山沟谷中采金,60年后,居住在大兴安岭密林深处的鄂伦春人狩猎时无意发现在采金迹地——毛尖石上生长着一种特殊的蘑菇,个体非常小,香味却非常浓,口感鲜美,味道极佳。
由于产量稀少,当地官员以此蘑菇作为贡品供皇室享用,一道简简单单的小鸡炖蘑菇,吃得一众皇室成员欲罢不能,引为奇谈。
这个世界上最天雷勾地火的搭配,小鸡炖蘑菇。
小鸡已经就位了,蘑菇还会远吗?
咳,以上纯属林愁的玄学。
滚滚懒懒的扑在吊床上,连刚才吃的烤蜈蚣都是大胸姐给送过去的,看样子还没玩够它的新玩具,所以林愁只能自己去。
他的目的是绿地东边那几处最大的沙堆,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的沙堆原本或许是有棱有角高高耸立的形态,但现在就像是萎靡颓废在地的荷包蛋,占据了庞大的面积,荒草萋萋一片寥落。
靠近之后,能看到两条还没腐烂掉的传送带歪歪斜斜的半埋在沙子里,至于其他机器,早就被完全掩埋——总之,就这副尊荣任谁也看不出来这是能够生长出有着“贡品”“国宴”标签的神奇蘑菇的地方。
毛尖蘑是蘑菇中少见的喜阳类型的菌种,因此生长地并不需要背阴等条件,甚至它们最多生长的地方本就是矿料堆的顶端朝阳处。
但大灾变后已经没有了太阳,不知道这些小精灵会不会大发雷霆。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