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节

林愁懒得理他,跟这种穷的只剩下钱的货根本没有任何共同语言。
蓝纹角马相当罕见,除了山爷他们弄来的几只,基本没有什么存货,布里亚特包子的供应量首先要保证,然后才能有其他选项。
现在既然有人瞌睡来了送枕头,林愁就准备弄点适口的犒劳犒劳自己。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厨子,口味总是和正常人不尽相同。
比如林愁,虽然喜欢做菜,也已经做出了很多种得到系统承认的菜肴。
但他还是唯独钟爱食材的本味,尤其是对于肉。
蓝纹角马,林愁即使是从狩猎者手里直接买,也要出到二十万每只的高价,主要用来作为布里亚特包子的原材料。
蓝纹角马天生擅长长途奔跑,因身具蓝纹头顶生有半尺长的短角而得名。
它的肉质比普通的野马肉颜色更加深沉,是非常完美的、熟透了的樱桃暗红色。
在大灾变前,有些地方喜欢把马肉称之为樱肉的原因也在于此。
因马肉性燥,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吃多了容易上火,这点也表现在变异过的蓝纹角马身上,所以林愁选择用冰块拔出马肉中的热血,稍稍平复一下它的愤怒。
马肉中残留的血水被拔出来之后,那种异常浓烈的血腥味道足以让任何一阶的进化者感到暴躁。
司空也不例外,那孱弱的小身板,靠得实在太近了点,被血腥味一冲就是一个踉跄,鼻子里也有血丝涌出来。
“好奇心害死猫,知道吗?”
司空愤愤,不说话了。
林愁笑了笑,捞出马肉。
马肉的纤维感非常足,这意味着它非常坚韧。
煮马肉必放马板肠,这是来自于专业人士的忠告。
马肉中油脂含量并不多,需要有马板肠来中和它的“柴硬”,起到一个天然增香和嫩肉的作用。
先用马骨和土豆熬上几个小时,成就一锅上好的清汤。
然后再把精心按摩过的马肉用冷水煮开焯上一遍,放入汤锅内,加马板肠、拍碎的姜和桂皮香叶盖锅大火煮开,小火焖炖即可。
简单的做法和最好的食材才能碰撞出鲜香的火花,这种处理和制作马肉的方式虽然极简,但却大有来历。
大灾变前的哈族人将马分为三种:跑马,工马和肉马。
跑马受到景仰和崇拜,是禁止宰杀的,一般哈族人想要吃上一顿上好的马肉,能选择的余地并不大,只有肉马而已。
哈族人对马情有独钟,他们自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世界上骑马最多的人”,还把马视作“最忠诚的朋友”。
爱马如命的哈族人却并不忌讳吃马肉,当地流传着一种非常诙谐的说法,世上最爱吃马肉的是狼,其次就是哈族人。
作为世界上最早的驯马者,马肉亦是他们日常生活和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味佳肴。
从哈族到哈国,其间的文化距离也不过五指之数,而这“五指”,指的就是其国菜“别什巴尔马克”。
马肉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炖制后鲜香四溢,取出马肉和马板肠放在一旁。
撇去大锅中的半数油脂,在其中加入粗糙的手撕面片——没有什么形状、厚薄的定义,信手扯进去就可以。
不用扯很多,反正这菜也只有林愁一个人吃,剩余的面团打上一个鸡蛋再和上几下,热锅摊一张薄饼先放在盘子里。
马肉很多,林愁肯定是吃不完的,留下一点备用,剩余的表面刷上一层清油,取熏锅在锅底放松柏枝和一点白糖,将马肉入锅微火熏上即可。
留好的马肉切薄到透明的片,马板肠切环,在汤锅再次沸腾后与红葱圈,青椒碎一同入锅,翻上几翻,面熟后一同盛出装在薄饼铺底的碗中。
司空捂着鼻子,
“这这这是什么玩意?”
“说了你也不会懂,这是大灾变前哈国国菜,学名叫做别什巴尔马克,我跟你说,关于别什巴尔马克还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司空满脸不解,“这面片子汤,连盐都没有,这玩意能吃??”
林愁强调,“别什巴尔马克!”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司空一脸不耐,“所以说这面片汤到底该怎么吃?”
“别什...”
“哎呀你怎么那么艮呢?”
我去你大爷的吧,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艮?
没好气的放下汤碗,“就这么吃。”
马骨汤经过面片的一次净化,变得更加清冽,有一种蛋清般的质感,马肉的浓郁肉香伴随着红葱的气息扑面而来。
没有什么调味,没有任何多余的累赘,有的只是食材间最直接的碰撞。
这种味道比任何调味都更能挑动心弦,也是林愁钟爱的感觉——纯粹的本味。
别什巴尔马克意为五根手指,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直接用手享用的美食。
当然,林愁是不会这样做的,咱们有的是筷子和勺子。
死面面片最突出的就是劲道两个字,有很多人不适应这种硬度和口感,但实际上,没有发酵过的死面,更能让人从根本上感觉到麦香,那种碳水化合物在口腔中水解的甘美。
大口吃面,小口品肉,最后再来上一口甘冽的清汤,那种感觉,简直是世界尽头才能发现的最终完美。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