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节

第二百六十六章 西施舌,海人参(上)——为新舵主未成年面包树贺!
(感谢书友未成年面包树10000起币打赏,荣升舵主,谨以此章,恭贺之。)
老人采集的沙虫质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且向外凸起。
这就意味着沙虫非常健康,在砂砾中的活跃程度比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强,积累的营养也更加丰富。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这些沙虫,是已经锻炼出三角肌和马甲线的运动员沙虫。
沙虫能够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层表皮,那么理所当然,它的表皮愈厚,则味道愈好。
像这种品质上好的沙虫,已经完全称得上是刺身级别,配上芥末蛋黄酱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让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过考虑到一众女人和可怜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一篓子沙虫已经能让姜大公子师太成这个样子,要是再来个刺身,连林愁都觉得自己是恶意满满的大反派了。
那边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摆开了各种厨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当林愁提出需要一只鸡时,女侍者直接给他带回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鸡。
而且这只榛鸡还是少见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鸡,长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鸡冠都长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叹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鸡在九膳宫一战中薛阵曾用它为原材料制作过一道藏凤,其味道之鲜美连林愁也没办法否定。
彩虹榛鸡作为罕见的二阶异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阶敏捷型进化者,极难捕捉。
它的味道鲜美,有着飞龙的别号,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为常备食材?
连林愁制作龙虎斗时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鸡,那味道自然是远远不如彩虹榛鸡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这彩虹榛鸡实在是太过罕见了。
彩虹榛鸡长足七年之前,只能称为七彩榛鸡。
虽然速度快的惊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风骚至极的鲜艳羽毛和鲜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追求的异兽,哪个不想吃两口好的?
敌人遍地,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等着从它身上啃下一块肉的吃货,彩虹榛鸡的一生,活得极为艰难。
林愁决定以最高规格为这只彩虹榛鸡举行葬礼,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内脏、脱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时间,这只榛鸡已经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离,在案板上堆成两小堆。
作为少有的普通人都可以食用的二阶异兽,或许其滋味鲜美的代价就是身体内蕴藏的本源少到可怜。
这种低性价比的东西,一般为进化者们所天然抵触,就注定了它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上城区的富人们口中的奢侈品。
把鸡骨与葱姜、香叶、草果一同入清水锅烧开,沸腾后撇去浮沫。
再下去皮和筋膜的鸡肉煮十五分钟,只选两大块鸡胸肉捞出,其余一同在锅内炖成高汤。
鸡胸肉撕成细丝,用料酒和红葱头浸泡腌制。
沙虫同样切成薄片,撒料酒腌制。
下城区的人们在制作沙虫时,习惯将沙虫焯水后再进行制作。
事实上,沙虫焯水后的口感就会大变样,不再脆韧,而是“滞”,完全不同。
前者会让人感觉爽口愉悦,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费力难咬,一锅炖出,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沙虫的口感。
当鸡汤锅内煮出鲜亮的橙黄色鸡油后,另取一砂锅。
砂锅底部蘸鸡油均匀涂抹薄薄一层,爆香姜片和小香葱,至其焦糊后取出丢掉,再放鸡丝略翻几下,倒入鸡汤。
无论是鸡丝还是沙虫都是清淡之物,因此林愁额外篦出一小勺鸡油倒进了砂锅中,以保证鸡丝的滑嫩。
这也是人们在煮汤时常常犯下的错误,多认为汤色愈清愈鲜,单纯的喝汤还好,但是要吃其中的肉,由于缺少了油脂的滋润,自然会显得发干发柴。
如果要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一是加入适量的油脂;二就是舍得花上一大段时间来炖煮,保不齐出锅前还要勾上薄芡。
在汤锅沸腾后,将沙虫丝均匀的铺在汤汁表面,转微小火炖煮。
保证砂锅中的汤将沸未沸的状态即可,汤的温度大概在九十一至九十六度之间。
这种慢工细活自然由侍者去用心看管,林愁折身回到洗蛏子的大盆前。
一群人已经把所有的蛏子全部清洗完毕,按照林愁的说法掰去了一片硬壳。
“这样行么?”一群人笑呵呵的问道。
在场的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但凡能收到冷涵请柬的,都是身份和家族相当的二代子弟,什么时候干过这种“苦累”活计,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但今日可不同以往,冷暴龙都在认真清洗这些小玩意,谁敢不下手帮忙?
忙着忙着,倒有几分其乐融融的意思,连冷暴龙说话都敢接上一两句了,不知不觉中,一大盆蛏子就已经见了底。
林愁头,用一个很厚但盘沿很浅的黑铁制平盘倒了一盘青盐。
将蛏子依次摆在盐上,撒上黄酒,盖盖上炭炉烘烤。
当盘中开始冒出蒸汽时,林愁将它连炭炉一起上了桌。
至于牡蛎,也已经撬开,只要配上姜丝葱末调出的醋汁,静静感受它的鲜甜即可。
一群人围桌而坐,脸上均有几分急迫——毕竟是自己经手的食材,有一份心血在里面,意义大的很!
平时高贵的大少爷大小姐们排排坐着,就像是等待分享糖果的小朋友,这场面很有违和。
“唔,林先生,还要多久?”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