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节

林愁嗤之以鼻,“你一个月值三千流通点?切~!”
一个月?三千?难道是某种不可描述的交易?
一众大佬内心狂呼,值啊,怎么不值,如此奇女子,三万三十万都值啊!
赤祇一巴掌砸在柜台上,“两个月,给我酒!”
“”
在场众人心都碎了。
小姐,请你多少矜持一下啊喂!
“那个,我还有事,林老板,就不多打扰了。”
“啊,同去同去”
“”
受到的刺激,太多了,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思。
第二百一十三章 惟人自召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童子鸡李想的婚礼,就这么突然的开始了。
一群狩猎者忙着从卡车卸下婚礼摆席面用的制式长形餐桌,三两下拼在一起,摆成两列,再覆上大红的桌布。
参加婚礼的人只有这些熟悉狩猎者和双方亲属,人数总共也不到两百。
按明光的风俗,并不用林愁准备什么,只需要借出个场地而已。
山爷拍拍李想的肩膀,“小子,精神点,别发愣啊,下边儿姑娘家的父母都来了,赶紧去问老丈人好啊。”
李想脸上身上全是汗,闻言半天才回过神来,“啊好”
说完了就杵在那不动了。
山爷和白穹首对视大笑,“小伙子第一次没经验,以后多来几次就好了。”
李想哭丧着脸,觉得腿肚子都在转筋,“山爷,我我不去行不行啊,我有点紧张”
“放你娘的狗屁,你不去,人家姑娘跟谁结婚?”
山爷一抬脚就把李想踹出了门,童子鸡连滚带爬的的向万灵父母所在的凉亭走去——包括他自己的父母和一群亲戚都围在那里。
李想一到,一群七大姑八大姨呼啦一下就把他围了起来,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里里外外各式各样的的奇葩问题开始覆盖式轰炸打击。
李想笑得脸都僵硬了,疲于奔命。
万灵的父母都是普通人,脸上的表情多有些紧张或者惶然,在基地市内忙碌了一辈子,哪里来过三道墙外的大荒野?
两位老人只是一直笑,也不说话,拉着万灵和李想的手,紧紧攥着。
明光虽然历来有在基地市外举行婚礼的习俗,只不过那是在外城区大门外秦之埅雕像处,参加者也仅限于进化者。
有哪个普通人,能像他们的女儿一样,深入荒野两百公里,来到这个神奇的地方举办婚礼?
何其荣耀!
两位老人激动的无以复加,女婿是个进化者已经让他们足够惊喜,还有这样的实力和势力,对女儿又好的没话说,简直是泼天之幸。
进化者的婚礼,一向随性,不屑于繁冗的礼节。
李想一身狩猎时穿的甲胄,万灵则是大红色的纱衣,薄纱遮面。
一个发生委特派的证婚员和山爷往俩人面前一站,宣誓、致辞,把两个小红本本交给李想和万灵,齐活儿了。
然后双方亲属和父母披红挂绿的下场,搭起篝火,七手八脚的开始处理一头非常肥非常大的黑山野猪。
整个婚礼席面上只有一道菜,叫做礼猪。
礼猪的制作非常简单,整只黑山野猪清洗干净之后,用艾草烟熏一遍,然后就开始烤,期间涂抹香油和蜂蜜,不停的刷上一层层的八角桂皮茴香粉和海盐芝麻孜然之类的香料。
这道菜的意义在于双方亲属亲力亲为,至于味道么,相信任何吃过一口的人,都不会再想吃上第二口。
一只完全用各种香料层层堆叠出来的烤猪,吃上一口满嘴都是渣滓,还有那把人鼻子熏到失去嗅觉能力的香料辛辣味,与其说是在吃肉,不如说是在吃香料,吃完之后,整个嘴都是麻木的。
礼猪的威力,能止小儿夜啼,上城区很多家长吓唬小孩的话都是——不听话就带你去吃礼猪席!
每逢婚礼,席面上必然有一群快要哭断气儿的小娃娃,礼猪嘛,多吉利,谁不想带着自己的孩子讨个好彩头。
酒水由山爷准备,只有啤酒和清泉山,一股脑的摆上来几百箱,生怕不够。
狩猎者门各自在席上落座,笑呵呵的看着一群新人家属折腾那只可怜的礼猪,吆喝叫好,杯盏交错,气氛很快就热烈起来。
“吭,吭吭”
两三百人的喧闹场面也挡不住山脚下的奇怪轰鸣,听上去就像是某种多年鼻炎发作熊类异兽的喘息。
“万灵!万灵儿!”
伴随着高喊声,一辆叮当乱响的摩托车开了进来,排气筒火花和黑烟乱窜,最后吭了一声,熄火了。
正给山爷和林愁敬酒的万灵和李想闻声望去,万灵脸色惨变。
“万灵,万灵儿你在哪!”
年轻男人把那辆似乎有一百年历史的老爷车扔在一边,四处搜寻,眼睛一亮,就向这个方向奔来。
《末世小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