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节

廖河云沉默。
袁友冲又说:“看在你配合调查的份上,我可以算你主动自首,但前提条件是,我得听到,你亲口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讲述具体的犯罪经过。”
又是一阵沉默。
袁友冲见此,摇摇头,想着“就知道不会那么顺利”,接着也不犹豫了,直接将手铐给铐到他腕部。
“行吧,我招了,”这时,廖河云忽然说:“我承认,我杀了人,还吃了人肉。”
“嗯。”袁友冲松了口气,却没表现出来,只点点头,说:“那就和咱们走一趟吧。”
荣士铭将车开过来,停在他们身旁不远处。
袁友冲便押着廖河云上了车,与他同坐后排座。
“回分局?”荣士铭问道。
“我想想。”袁友冲拖着自己下巴,沉思起来。
除了廖河云之外,还有俩“嫌疑人”需要接触,要回分局,审讯顺利的话还好说,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但若是不顺利,耗费的时间可就多了。
但转念一想,其余两人是否涉案,涉案程度有多少,现在都不确定,而且上门接触能不能发现破绽,也不好说。
相对的,廖河云已亲口承认,自己杀了人,吃了肉,通过审讯他,也能查明另两人到底有没有参与到本案当中。
再者,凶徒落网之处立即突击审讯,往往是最容易打开突破口的。至于另两人,就是发现他们同样涉案,并将之拘捕,实际上,也无非多了个囚徒困境可供利用罢了。
这么看来,如何做选择,并不多难。
他便说道:“先回分局吧。”
“好。”荣士铭点头。
车开了没多久,廖河云忽然挣扎起来,脸现怒容:“你……你们诓我?你们根本……”
袁友冲瞥了他一眼,不咸不淡的说:“如果我们掌握了能证明你犯罪事实的确切证据,而且都上门准备抓你了,你还能有‘自首’的机会吗?”
“要知道,所谓‘自首’,是你主动投案,并向我们如实招供犯罪行为,或者被抓后如实供述我们还没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为,我可没权限定义你是否自首,顶多在一些特殊的,判定条件比较模糊的情况下,给你个机会。”
说着,他轻咳一声,接着道:“刚给你铐手铐之前,我就已经把执法记录仪给打开了,你那句供述,已经被记录下来,再想推翻……当然也可以,但咱们已经有了调查方向,你顶多,只是给我们制造点麻烦而已。”
“但与此同时,你这‘自首’的机会,可就被你平白给丢了,怎么选,自己想好吧。”
廖河云冷哼一声,随后很是不岔的别过头去,一言不发了。
“好好思量吧,我给你时间。但等到了审讯室里,你的态度,可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你的量刑,最好想清楚了。”
说着,他又看向荣士铭,道:“立刻通知你的人,带着痕检员上门,仔细调查、搜查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犯罪证据。通知技术队准备,稍晚些直接查查他的手机,查清通讯、聊天记录。”
荣士铭应了声好。
反正廖河云已经看破自己被“诓骗”了,他们也再没什么顾虑,荣士铭直接抓起车上的对讲机,将袁友冲刚刚的吩咐给安排下去。
……
二十分钟后,警车驶入分局,停好后,袁友冲又押着廖河云下车,往早已准备好的审讯室走去。
走进审讯室,将他押在座位上,固定好软包挡板后,袁友冲掏出自己的烟来,以询问的目光看了他一眼,见他点头,便直接取出一根塞他嘴里,帮他点上,然后坐到他对面,自个儿也点了一根。
等荣士铭报着相关传唤、拘留文书等进来并落座后,袁友冲才问道:“怎么样?想清楚没有?招,还是干脆放弃自首的机会?”
“我还有别的选择吗?”廖河云苦笑:“水管和砍刀,我都还没丢,都在家里,虽然洗过,但对你们来说,影响应该不大的吧?我也想过丢掉,但又怕丢了还是会被你们找到,还不如藏在家里来的安全。”
“因为吧,要你们都开始上门搜了,不就说明,我已经被你们怀疑了吗?我知道的,要真被你们盯上,我除了抓紧时间跑路,或者干脆自首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袁友冲颔首:“所以,你打算配合我们咯?”
第62章 招供
“嗯,”廖河云闷闷的说:“我承认,我杀了阿觉,然后把他给砍碎了放冰箱里,冰箱里其他东西都被我丢了,没办法,不丢,放不下。”
“至于那个小娃娃——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吃了他的肉,智民和阿海也吃了,而且也知道吃的是人肉,不是人肉我们还看不上嘞。”
他口中的智民和阿海,就是廖文觉的另外俩死党,都姓廖,全名廖智民和廖海。
廖河云接着说:“不过,那小鬼,我只吃了肉而已,可没有杀他。阿觉给我电话的时候,人已经被他杀了,血都放完了——其实就和猪肉鸡肉之类的一个道理,不放血弄出来的肉太腥了,不好吃。”
“看样子,你们不止一次吃人肉啊。”荣士铭忽然发声。
他沉默不言,过了半分钟,又生硬的岔开这个话题,说:“他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去吃,但智民和阿海都走不开,和家人在一块呢,就我,自己一个人,方便。”
“阿觉就说,回头再把肉送给他们,晚上我俩先吃了,那天晚上咱们涮的火锅,肉新鲜嘛,弄着也方便。”
“第二天,阿觉让我在家继续处理肉,他去给智民和阿海两个送些,顺便买点小菜回来。”
“就这样呗,那小孩身上的肉分的分,吃的吃,剩下的已经不多了,剩下的就剩些咱们不是太喜欢的内脏、脑袋、手脚和龙骨,哦,龙骨就是脊背。”
“那些内脏嘛,不说了,不喜欢,没啥道理。脑袋、手脚和龙骨,都是骨头,肉不多,咱们年纪也一大把了,牙口不太方便,啃着麻烦,也就不是太喜欢了。”
“尤其是手脚,都是筋骨,年轻的时候倒是喜欢的很,但现在真啃不动,又不好送给智民跟阿海——这玩意太明显了,不管怎么处理都很容易看出来是人的手脚,他们俩是没关系,但要被他们家人发现,那就完蛋了。”
“想来想去,最后也只能把他们处理掉。我本来的意思,是我带回去,想办法煮烂了,再剁碎,然后用捣药罐给碾成末,蒸了吃,不然用别的办法清理掉也成。”
“反正我一个人住,方便,不想他,家人出去旅游了,但早晚会回来。”
“他本来是同意了的,但后来忽然又改主意了,愣是不让我带走。”
“怎么说呢,我本来以为,这小孩是他和人贩子买的,吃了也没什么事,他家人报警也只会往人贩子上查,查不到咱们头上,而且搞不好还是国外的娃娃嘞。”
《刑与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