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节

“不止如此。”于辰强忍着腰疼,抬起头说:“刚刚泼硫酸的地方,又倒了一次。这样,不管咱们是一块过来查看,还是其中一人来,另一人发现对方被泼硫酸过来救援,亦或者另一人干脆留在原地,都会中招。”
袁友冲已经扯下手套,将卓花花拷了起来。
这期间,卓花花始终不发一言,也没有抗拒袁友冲,就如一条死鱼般。
但,面对着她的于辰分明发现,她眼中留下了两行泪。
见此,他冷冷的喝到:“你哭什么?遗憾没干掉咱俩么?”
“干掉你俩,对我有什么好处……”她终于说话了,嘴一咧,反问于辰:“难不成,我还能脱罪?”
袁友冲皱眉,但并未出声。
于辰也愣了半秒,但腰部肌肉的疼痛让他很快回过神来。不过,他也没说话,只是盯着卓花花。
半晌后,她轻叹口气:“我没编故事,刚说的,都是真的。”
“唉,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完了,都完了……呵呵!死吧,大家一起死吧……”
袁友冲皱眉,他想到了些事儿,但,有个逻辑上的问题解释不通。
第69章 决断
袁友冲怀疑,卓花花之所以有如此表现,有可能是因为受到了背后犯罪团伙的威胁。
用以胁迫她的价码,或许便是她一对儿女的性命。
哦,不对,应该说只可能是以她儿女性命为要挟,逼迫她这么做。
她的行为,就算刨除袭警这事儿,也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故意伤害、杀人罪,前后者的界定就不细说了,要被定义为前者,即使未造成任何严重后果,也得蹲个三到十年,而若于辰、袁友冲被如此大量的浓硫酸泼到,恐怕至少也是个重伤并毁容。
再结合二人办案刑警身份,卓花花必然被判死,死缓都别奢望。
换句话说,她在用自己的生命设陷阱。而能让人甘愿抛弃自己生命的,除了信念之类的强烈精神追求外,恐怕便只有对自己而言更重要的人的命了。
比如,为了给卓花花争取到一线生机而甘愿赴死的尤永安——如果卓花花没说谎的话。
但,这里有个逻辑问题没法解释:虽然还没来得及仔细检查泼洒喷射浓硫酸的机关,但显然布置的还算精巧,再要将它隐藏在地板、天花板之中,肯定需要大量时间。
一月半月的,未必够。
而那时,尤永安可还没死,甚至,卓花花都还没“告密”呢。
既然如此,是谁,为的什么而设置了这套机关,又想对付什么人?
对付袁友冲和于辰吗?从已发生的既定事实看,确实如此。可设计者凭什么认为他俩一定会来平渔村办案?连这都没法确定,又如何保证他俩会中招?
换个思路想,设置陷阱的又是谁?尤永安?还是犯罪团伙成员?可不论是谁,和于袁二人都不认识,为什么要弄机关对付二人?
就算是犯罪团伙成员,曾经因“立场冲突”和于袁二人结下了梁子,想打击报复他俩,那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怎么保证于袁二人会来平渔村,踏入这家门,然后中招。
想对付他俩,直接制造起车祸之类的不就结了,何必绕这么大的弯。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该陷阱原本要对付的对象,绝非他俩,只是它最终也没能发挥作用,而又被犯罪团伙成员发现,便干脆用来对付于袁了。
可问题是,该团伙咋知道该陷阱的存在的?
还有,他俩办案过程始终非常谨慎,并未透露案情进展,甚至出于保险,连不少民警都被瞒着。
那么,该犯罪团伙可能会为一个未必会被侦破的枪杀案,而做出重伤甚至杀死俩警察的智障计划与决定吗?
除非以卓花花儿女性命为挟,逼迫她按照计划干掉于辰和袁友冲后,揽下所有罪责,但依旧有些冒险。
而且也没法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在至少半个月一个月之前,便做好这一布置,等着于袁二人上钩。
倘若他们的目的并非于袁,是其他人的话,比如其他刑警,那为什么先前刑警上门走访调查的时候没事儿?难不成,是因为他们认为刑警们先前并未触碰到案件真相?
……
电光火石间,袁友冲便想了许多事儿,一个逻辑矛盾,也衍生出越来越多无法解释的矛盾。
很快,他反应过来,这会儿并非思索这事儿的时候,回头再慢慢查就是。
当务之急,是保护好尤寻与尤向雨俩姐弟——既然猜到他俩可能受到犯罪团伙威胁,自然得有所行动,尽可能将他们解救出来。
于是,他立即掏出自己的手机,却发现,之前被于辰一撞,后又在地上一滚,竟然将手机给砸坏了,开不了机。
没办法,他只好先放下被铐着的卓花花,走到于辰边上,说:“老于,好点没有?”
“好多了。”于辰一手缓缓揉捏自己腰部,一边说:“没刚刚那么难受了,但我估计,接下来几天时间恐怕都没法做剧烈运动。不过不太严重,感觉应该不是扭着了,估计是拉伤或者抽筋。”
“嗯,那你这段时间就休息会儿。”袁友冲道,随后伸出手:“手机给我下,我的手机摔坏了。”
“好。”于辰没二话,从口袋中掏出手机,解锁后递给他。
他接过,拨通了支队政委刘睿的电话,并开了扩音。
“喂,老于,怎么忽然给我电话啦?你那边工作有困难?”刘睿声音从话筒中传出。
他与于辰一样,都是支队主官,只是负责分工不同罢了,他主要负责思政工作,因此平时很少直接参与到刑侦工作中,即使参与,多也是负责监督与指导。
但,能出任支队政委,一般而言至少也得是个刑警经验丰富的,参与过基层工作的资深、精英刑警,当于辰带警队去往他地办案的时候,摆脱他处理点支队内的事情,或者帮忙协调、调度些许工作,也很正常。
况且,“非常时期”,在获得于辰与袁友冲共同授权的情况下,作为思政主官的刘睿,同样可以直接带人侦办案件。再不济,也能顶个监督指导的名头影响甚至直接插手办案工作。
强势的政委“架空”支队长,亦或者反过来,又或者分工明确合作密切,实际上都是常有的事儿。
“老刘,是我。”袁友冲说:“有件事儿,想拜托你做一下。”
《刑与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