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节

于辰又往劫匪方向看了一眼,有些担忧:“但愿如此吧……”
袁友冲看出他有些自责,宽慰道:“行了,这事不怪你,我刚开始也没料到这个可能……”
而于辰的对讲机中,则不断的传出他们行动进展的消息,还能看到索降特警往外打的手势。
见内外特警都已经集结完毕,楼道、门口、楼下都被层层包围,且没听见进入卧室内的特警传出什么特殊情况,于辰的心终于放下去了一点,并下令立即行动。
于是,早已集结好的特警们,同时行动。
门外的特警迅速踹开了门,而卧室内的特警则冲到客厅,举枪对准劫匪。
于辰这边看得到,包括刘日月在内,四个劫匪都慌了神。面对黑漆漆的枪口,他们提不起半点抵抗的念头,纷纷手抱头蹲在地上,任由特警将他们给铐上。
拘捕行动顺畅无比,让狙击手并无用武之地。
这其实也在于辰等人的意料之中。除了真正的亡命之徒以及喝高了抽嗨了的智障,没几人敢在枪口下嚣张反抗。
很快,他们四个便被特警押到了楼下。
而于辰等人则早早的下来等着了。
嗯,值得一提的是,那位提供门禁和钥匙的老人,就是这栋楼的房东。
他就住在这栋楼顶楼,刚买菜回来,正往楼门走去,便被下边布控的特警拦下,得知他身份后,含糊的提了一嘴他们的任务,并亮了警官证明。老人得知,主动提出帮他们开门。
对于这类热心群众,于辰自然得例行表示感谢,并提出等会让老人跟他们一块回支队,一方面做个笔录,了解这帮劫匪租房的详情,另一方面,也好给他一笔线索提供奖金。
虽然奖金不多,但这是他该得的,有奖悬赏线索本也是基本方针之一。
若没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将来有这类需要的时候,知情人的积极性恐怕会降低许多。
在劫匪即将被押上车的时候,长得最高最壮的那货忽然喊道:“你们不能抓我!人质还在我手上!”
听了这话,于辰心里咯噔一声,几个箭步便冲了上去。
但他还没来得及揪住这家伙领子,刘日月便喊道:“警察同志,我举报,他骗人!人质已经死了!是他们害死的!”
另外两名劫匪对视一眼,也毫不犹豫的卖起队友,说人质确实死了,就是那个壮汉,被称为“大壮”的家伙抛的尸,而且,砍掉人质双小臂和脚趾,最终导致人质死亡的,也是那壮汉。
壮汉愕然,一个劲的狡辩。
于辰叹口气,摆摆手,让特警将他们押上车。
这帮家伙的话中,有多少是真,有多少是甩锅推诿,现在都不重要了,反正押回去都要审讯的。
关键在于,人质已被他们“确认”死亡并沉尸。
第27章 教与学
傍晚,颜偿的尸体被于扶江河下游捞出。
周倩欣就站在河畔,看着尸体,嘀嘀咕咕的吐槽道:“这一两年来,从这条扶江河里捞出多少具尸体了?再酱紫下去,恐怕民间都要暗戳戳的私下里叫它抛尸河了……”
她嘀咕声音虽轻,但还是被边上的实习生听到了。
他实习来,头一回正儿八经的跟着周倩欣出现场,有点紧张。
听到这话,他立马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刻意的咧嘴笑道:“周老师,你猜对了,我在网上已经看到不少人把这条河称作抛尸河了。”
“咦?网上?”周倩欣头一歪,打量了这家伙一眼。
“对啊,怎么了?”他咽了口唾沫,挠挠头:“这年头睡前上网看看新闻逛逛微博朋友圈什么的,很正常嘛。”
“你竟然还有时间逛朋友圈……”周倩欣幽幽的说道:“肯定是给你安排的任务还不够重。嗯,正好先前还积压了七八篇尸检报告,交给你了,练练手吧!”
“啊?”他目瞪口呆,哀怨的说:“不是啊……周老师你听我解释,我都是下班回去吃完饭躺床上才刷的……”
周倩欣柳眉一挑:“哟,我说你白天工作怎么没精神,原来是熬夜刷手机啊!嘛,反正你也不睡觉,与其刷手机浪费时间,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儿对不对?”
实习生脸彻底垮了下来:“好吧……”
“噗嗤!”周倩欣笑了笑:“瞧把你委屈的!好啦好啦,不逗你了。尸检报告伤情鉴定,都有一定程度的保密要求,不可能让你带回去的。”
“怎样,紧张缓解点没?”
他这才反应过来,周倩欣在给他舒缓压力呢,便又挠了挠头,嘿嘿傻笑两声,随后赶忙说道:“好多了,谢谢老师!”
周倩欣摆摆手,脸色一板,严肃起来:“那就准备干活吧,记住拍好照片做好记录,这些都是基本功!”
“嗯!”
……
半个钟后,现场尸检工作完成,法医科带着颜偿尸体返回支队,痕检科则继续留在现场勘查。
解剖室内,又多了三名实习生,两男一女,协助周倩欣对尸体进行解剖。当然,说是协助,倒不如说是学习观摩,只不过同时帮忙做点记录、打灯、拍照和递工具的活罢了。
“你们看,”解剖之前,周倩欣对尸体再一次做尸表鉴定,并说:
“受害人双上肢肘关节以下被斩断,十跟足趾亦被截除,创处有明显生活反应,甚至已形成了血痂及肉芽组织,很明显是生前较长时间所受的伤。嗯,谁说说判断依据?”
女实习生立马举了举手。
周倩欣笑道:“直接说,不用举手。”
“哦……”她吐了吐舌头,紧接着回答说:“主要是通过尸表机械性损伤特征进行判断的。”
“血痂和肉芽组织属于非常明显的活体生理特征,也就是生活反应,而且形成需要一定时间,尤其肉芽组织,属于创愈合阶段的特征,往往需要一到两天甚至两到三天后,才能形成肉眼可见的呈颗粒状柔软湿润的组织形态。”
《刑与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