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节

要证明嫌疑人买凶犯罪,一般只有两种方法:要么找到行凶歹徒,由行凶歹徒指证买凶人,再收集线索和证据定罪;要么,收集到嫌疑人与行凶歹徒的交流记录及转账流水,以此证明他确实有买凶的主观想法并付出客观行动。
然而,由于这十几年来上头及民众对隐私权的重视逐年提高,所以调取涉及隐私的物证时大多都需要有授权的通知文书、介绍信及警官证复印件。
于是,景淑君的工作就纠结了。
一方面,没有证据证明常振波确实具备买凶杀人的嫌疑,便没法授权其调取银行流水和通讯、聊天记录;另一方面,在歹徒未落网的前提下,不调取银行流水和相关记录,便没法证明他具备买凶嫌疑。
当然了,除了分局之外,支队也可以给予大队相关授权,但,没有相关证据,于辰、袁友冲和分局领导一样,不会轻易给授权。
万一常振波是被冤枉的呢?那在毫无证据的前提下,授权单位肯定得背负责任,常振波事后要投诉甚至直接打官司,麻烦事少不了。
因此,袁友冲便说:“授权,我可以给,但有个前提,必须得有证据,至少也得是补充证据……”
“得。”景淑君摆摆手:“我看,要不常振波的事儿就先放一放,派两人盯着等他自己露出马脚就是。”
他耸肩,又看向于辰:“对了,关于娄萱和常振波的那起官司……有什么发现吗?”
“最终以娄萱撤诉告终。”于辰说:“我问了娄萱当时聘请的律师,他说是他建议娄萱撤诉的。”
“噢?”
“娄萱手上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房子属于她所有,毕竟房产证上写且仅写的是常振波的名字,至于以借款名义首付,她也没法证明到底‘借给’常振波多少钱。”
“没办法,一没欠条,二没流水——首付钱款是直接从娄萱账户划走的,并没有经常振波账户。”
“娄萱有的,仅仅是售房部相关负责人的证词,称确实是由娄萱与他们接触、商谈、看房并付款的,但,这份证言没什么意义,充其量只能作为补充证据,而且还只能作为她确实有参与到购房这一行为中的补充证据而已。”
“综上,娄萱申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法庭上毕竟是讲证据而不是看眼泪的地方。而若是败诉,她或许连与常振波继续协商要求拿回首付款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她就干脆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撤诉了。”
“不过嘛,从我的调查结果来看,娄萱虽然存在买流量带节奏的行为,但所声明的情况应该大体是符合客观事实的,即她及她家庭确实拿出了七十多万块钱付了首付,这点银行流水和售房部证词都能说明。”
“但这对咱们查案没有本质上的帮助。”袁友冲摇摇头,说:“充其量在逻辑上加重了常振波的作案嫌疑而已……”
“算了,就按之前的决定,先把常振波放一边吧,以抓住歹徒为主。”
景淑君扶额:“问题是,怎么抓?直接挨家挨户上门搜么?”
“那会被喷死的。”袁友冲摇头:“这样,第一,加派警力于案发现场附近走访调查,询问周围住户、商户近期是否发现异常现象或异常行为人;”
“第二嘛,加强本市各交通枢纽站点监控,重点留意神态慌张的、行为异常的、票证不一的可疑人员。”
第7章 跟踪
“感谢您的配合,打扰了。如果发现什么情况,请第一时间通知我们,谢谢!”
于袁二人从一户人家中出来,看着他们将门关上后,于辰摇头说:“这栋楼也问完了,没得到任何线索啊……”
“不要急。”袁友冲说:“走访调查本来就是慢功夫,能否取得线索,一定程度上也得看运气。”
“知道知道。”于辰摆摆手:“去下一栋楼问吧。”
……
上午很快过去,两人仍旧没有收获。
在小区门口和其余十来个同样在本小区走访的刑警碰了个头,交换了下工作进展,发现大家都没什么收获,便打算在小区门口先随便吃顿快餐,下午再继续调查。
正吃着,于辰手机忽然响了,他掏出来一看,见是景淑君打来的,便立马接通。
说了几句后,他便挂了电话,对袁友冲说:“图侦那边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娄萱遇害之前一段时间,似乎被人跟踪了。”
“噢?”袁友冲放下筷子:“怎么说?”
“他们是根据调取到的小区及外边商铺的监控视频得到的结论。大约从十天前开始,便有个人一直在早晚两个时间段,即娄萱上班和下班的过程中鬼鬼祟祟的跟着她。”
“从监控上看,这跟踪者的身材特征与行凶歹徒非常接近,应该就是凶手了。”
“哦还有,有那么几天,娄萱是和她舍友一块出入的,这几天里,那跟踪的歹徒离得就比较远了。”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挠了挠头:“这应该说明娄萱很早就被凶手给盯上了吧?换句话说,这桩案子其实不是无差别作案?”
“不能这么武断的下结论。”袁友冲摇头:“你自己也清楚,无差别杀人指的是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没有仇怨甚至没有联系,随机选择作案目标的杀人案件,其动机往往是挑起矛盾或报复社会。”
“事实上,这类杀人犯作案、杀人手段都是有预谋的,只是作案对象是随机的罢了。”
“当然,这个随机也是相对而言,许多凶手,在挑选作案人的时候也会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比如选择看上去较为瘦弱,没什么反抗能力的妇女或者儿童。”
“所以,歹徒早早的便选定娄萱作为目标,跟踪她以观察她的行走轨迹并物色作案目标,于昨天早上准备动手将她杀害,也完全可以解释得过去。”
于辰又挠了挠头。
在一系列杀人案件当中,无差别作案无疑是最难侦破的,不是因为凶手的作案手法有多高明,而在于凶手与受害人之间没有联系,很难通过受害者人际关系筛查出具体的几个嫌疑目标,然后做针对性调查。
针对这类案件,只能如现在一般,广撒网密走访,希望能发现些线索。然而能否有所收获,谁都说不准,很大程度得看运气。
实际上,目前尚未侦破的杀人案里头,大部分不是调查方向出了问题,便是属于无差别作案。
不止杀人案,就是普通案件,其实也差不多。
就像盗窃、抢劫、人口失踪案,之所以难以侦破,除了公安系统本身的原因外,受害者与作案人之间无直接人际关系联系,也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所以,于辰真不希望本案性质是无差别杀人案。
然而案件性质并不因个人意志而转移,他希望与不希望,根本没什么卵用,该怎么调查还是得怎么调查。
袁友冲便说:“不管怎样,咱们现在又多了个方向。你通知图侦的同事,让他们再仔细过几遍监控,除了嫌疑人身材特征外,最好还能锁定他的样貌特征,或者交通工具等等。”
“知道。”
《刑与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