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迈克。我是奥美的客户业务经理。我想我们是在……哦,对了,在戴维的国家食品摄影展上见过。我们在第二展馆。我从那儿经过时遇见了你。他叫什么来着?里奇。你们的伙食承办人比我们的好。”
  她露出了由衷的微笑,“哦,对。”她记得戴维、国家食品、里奇和摄影馆的伙食承办人。可是,她记不得我,因为我根本就没在场,也没有叫迈克的人。但是她不会关心这个,因为迈克恰巧是她死去的父亲的名字。
  “见到你真高兴。”我咧开嘴,露出了最灿烂的笑容。那笑容表明,这真是一次美妙的邂逅。“你住在附近?”
  “格林威治村。你呢?”
  我朝格里斯林斯基家一点头,“那儿。”
  “哇,是LOFT公寓啊。真好。”
  我们问了彼此的工作。然后我眉头一皱,“我最好进屋去。我是出来买柠檬的。”我把用作道具的柠檬举起来说,“家里来了几个人。”这时我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别的计划。我们正要吃一顿晚点的早午餐,你想加入吗?”
  “哦,谢谢。不过我浑身是汗。”
  “来吧……我和女朋友参加了步行筹款活动,在外头走了一整天。”这一招不错,我想,而且完全是即兴的,“出的汗比你还要多呢。相信我,一切都很随意,也会很有趣的。有一个汤普森公司的高级客户业务经理,还有几个伯斯顿来的男孩子,很帅,但不是同性恋。”我故作伤心地耸耸肩,“而且,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演员。我可不告诉你他是谁。”
  “这个……”
  “别推辞了。你需要来一杯大都会鸡尾酒。我们在摄影馆时不是说过这是我们最喜欢的酒吗?”
  LOFT是指那些由旧工厂或旧仓库改造而成的、少有内墙隔断的高挑开敞空间。
  “站到电网之外”以及随后的“脱离电网”(off the grid)的含义是不使用电器、不上网、反潮流、反传统。在该小说中指通过这种方式严守个人秘密,不泄露身份。
  6
  “坟墓”。
  其实,始建于19世纪的“坟墓”已经不能称其为坟墓了。那座建筑物早已荡然无存,但是人们依然用这个名字称呼下城的曼哈顿拘留中心。亚瑟·莱姆就呆在里面。从被捕那天起,他的心脏就一直绝望地咚咚咚地跳着。
  不管这个地方是叫“坟墓”,还是简称MDC,或是伯纳德·克里克中心,对亚瑟来说,这里就是人间地狱。
  绝对是地狱。
  除了像其他犯人一样穿着橘色的连衣裤,他和他们就没有相似之处了。这个身高5英尺11英寸,体重190磅,褐色头发,留着公司职员发型的男人和在这里等待审判的犯人们截然不同。不,他不是大块头,身上没有刺青(他才知道这是文身的意思),没有剃光头,脑子不笨,既不是黑人,也不是拉丁美洲人。唯一与亚瑟相似的罪犯是被指控白领犯罪的商界人士,可是他们没被监禁,审判后才有可能住进“坟墓”。不管犯了什么罪,他们也不至于像亚瑟一样要担保200万美元的保释金。
  所以,从5月13日起,“坟墓”就成了他的家。这是他一生中最漫长、最痛苦难挨的日子。
  而且令人困惑。
  亚瑟也许见过那个指控是他杀的女人,可是他一点都记不起来。对,他是去过苏荷区的画廊,显然她也在那儿看过画。但是他不记得和她说过话。没错,他是喜欢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失业后,他迫不得已卖掉了那些油画,心疼极了。但是为此去偷?去杀人?他们是不是疯了?我看起来像杀人犯吗?
  对他而言,这是一个不解之谜。像费马定理一样的数学证明,即使在得到解释后,还是不懂。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毫无疑问,他是被陷害了。甚至可能是警察有意栽赃的。
  在“坟墓”呆了10天后,辛普森的辩护似乎不那么像科幻电影《迷离境界》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幕后者是谁?他想到了当初被普林斯顿大学解雇后,他一怒之下写的那些信。其中一些很愚蠢、很琐碎,还带着威胁的口吻。本来嘛,学术圈里不可靠的人很多。也许他们想报复一下他干的臭事。还有班里那个勾引他的女生。他对她说,不,他不想有婚外恋。她怒不可遏。
  致命的吸引……
  警方已经对她做了调查,确定她不是凶手。但是在证明她不在犯罪现场时,他们调查得够不够彻底?
  他环视了一下宽阔的公共场所,周围有几十个蹲监的(这是“囚犯”的内部用语)。起初,他们对他很好奇。得知他是因谋杀罪被捕时,他的声望陡增;可是后来知道受害人既没想偷他的毒品,也没对他不忠时,他的声望又一落千丈。在他们看来,出于以上两个原因杀一个女人是可以接受的。
  后来,当他们明白他不过是一个因个人作风问题而陷于窘境的白人时,亚瑟的噩梦就开始了。
  推撞他,向他挑衅,抢他的牛奶盒——和在中学时的无异。性方面的事并不是外人想象的那样,在这里不是那样。这儿的人都是新囚犯,大家暂时都能管住自己的老二。但是他的一帮新“朋友”对他打保票说,一旦在像阿提卡这样的监狱呆上很长一段时间,尤其是得到1/4磅的大汉堡,即被判25年监禁的话,他就熬不住了。
  他已经四次被人一拳打在脸上,两次被绊倒,还有一次被精神变态的阿奎拉·桑切斯摔倒在地。桑切斯的脸上淌着汗,大声嚷嚷着夹杂着西班牙文的英语,直到几个狱警看烦了,把他拉开才算完。
  亚瑟尿湿了两回裤子,呕吐了十几次。他是个毛虫、废物,不值得搭理。
  直到后来。
  他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他觉得它随时都会裂成两半,就像他的父亲亨利·莱姆死前一样。当然,那位著名的教授不是在像“坟墓”这样不光彩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伊利诺伊州海德公园的大教堂人行道上,那里庄严宏伟,和他的身份相当。
  这是怎么发生的?目击者和证据……毫无道理。
  “莱姆先生,接受辩诉吧。”助理检察官说过,“我建议你接受。”
  他的律师也说:“亚瑟,我清楚其中的底细,就像看GPS地图一样。我知道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我不想刺激你,奥尔巴尼不会把死刑写进法律来挽救它。不好意思,玩笑开得不好。但是你还是会被判25年。我能给你争取15年。努力争取吧。”
  “可那我没杀人。”
  “啊哈。亚瑟,这对任何人都没太大的意义。”
  “可那不是我干的。”
  “啊哈。”
  “不,我不接受辩诉。陪审团会明白的。他们会了解我。他们会知道我没杀人。”
  沉默。然后他说:“那好。”其实并不好。显然他被惹恼了,尽管他已经睡了601个小时——那一笔钱他从哪儿弄呢?他——
  这时,亚瑟突然抬起头,看到两个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俩注视着他,面无表情,既不友好,不带挑衅,也不凶恶,似乎很好奇。
  他们朝他走来时,他考虑着是该站起来还是原地不动。
  不要动。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个站到他的面前,一双磨破的跑鞋就在亚瑟的视线范围内。
  另一个绕到他的背后。
  他死定了。亚瑟·莱姆很清楚。要打就快点,打完了事。
《滴水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