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于是,郝华试探道:“你看过她写的作品吗?”
“没有,我喜欢运动,并不喜欢文学,更不喜欢看书。”于琦摇头否定道,“但是,我喜欢跟她交流。她不愧为作家,说起话来很富有哲理,而且逻辑性很强,听她讲话比读书还要有意思,让你听完了还想听。她的思维很活跃,也很新鲜,一些死板的大道理,经她一解释,就立马变得很生动了。人们都说漂亮的女人不聪明,聪明的女人不漂亮,我觉得这句话,在她身上彻底被推翻了,兰草既聪明又漂亮,是个才貌双全的佳人,她真的很棒!”于琦由衷地赞叹着。
“看来你对她很有好感?换句话说,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挺让人喜欢的?”郝华笑着说。
对于郝华含蓄的问话,于琦露出了憨笑:“我知道你说的好感的意思,我确实很喜欢她,但这种喜欢不是常人所说的爱恋。她很特别,我对她很敬重。人们都说明星不好接近,其实不尽然。自从接触兰草后,我觉得明星和我们常人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只要你跨越了他们心中的那道墙,他们会真诚地与你交流,会把你当成知己看待,兰草就是这样的人。我跟她在一起时,我们之间没有隔阂,没有防备,很轻松、很惬意,真的。她没有明星架子,有的是令人仰慕的气质,这么优秀的女人,我是配不上的,我一直把她当成姐姐看待。”
于琦的这番话使郝华对他肃然起敬。
于琦不但有阳光的外表,更有积极豁达的心理,郝华彻底相信了于琦这个阳光男孩:“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听她说过她有个叫X的朋友?”说着,郝华将那张打印出来的日记,递给于琦看。
没有想到的是,于琦看完日记,就乐了:“你们警察还真是对任何事都持怀疑态度,兰草所说的X就是她自己假设的一个人。她曾经跟我说过,在遇到我之前,她没有倾诉的对象,常常一个人对着电脑或者对着窗外,自言自语地倾诉自己心中的烦恼。有时候她还把这种自我倾诉的话语记录下来,以便日后用在自己的作品中,在她心中X已经成为她随时随地抒发自己情感的假设对象了。”
于琦的回答,似乎验证了肖扬调查辛影时,辛影曾经说过的话——X就是假设的未知数。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亲戚朋友,也可以把它想象成同事、恋人和父母,也许这就是作家这类人群,在不同的环境下思考问题时,抒发情感的一种特殊方式。
郝华在心里暗自叫好,缠绕在心头的疑问,就这么被于琦轻而易举地解答了。
“谢谢你如此坦诚!也许正如你所说,人与人之间,只有多交流,才能知道彼此心灵深处的东西,看来兰草确实把你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了。”
“那当然了!我们约定好了,她结婚时我要给她当伴郎的。”说到这儿,于琦的脸上似乎又显露出得意的神色,不过这种神情在他的脸上只是短暂地掠过之后,他就又陷入了悲哀之中,“我没有想到厄运来得这么快!”
听于琦的话音儿,好像早就有所预感。
郝华随即问道:“对于兰草遭遇不幸,你是不是早就有预感?还有,之前兰草是不是跟你说过她受到过威胁?”
“没有。”于琦蹙眉想了想,“但是,她举手投足之间,总让我觉得隐藏着一丝淡淡的忧愁。可是,我一直以为她表露出的忧虑,就是人们所说的林黛玉身上的那种忧伤美,根本没有想到她的内心确实隐藏着巨大的痛苦。”
“嗯。”郝华也深有同感,“兰草在这里写了一部作品,至于是小说还是剧本,现在还不能确定。但是,她手里确实有一部手稿,她的死跟这部手稿有关系。而且她回江州时,并没有将手稿带回去,她可能将这部手稿留在了这里,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你见过这部手稿吗?”
于琦瞟了一眼郝华:“我没有见过她的手稿,我刚才已经说过,我只喜欢运动,不喜欢文学,也没有心思关心什么手稿。”
郝华想了想,推心置腹地说:“于琦,也许我无法用兰草那样富有逻辑和哲理的语言打动你,但是,既然你已经把兰草当作自己的姐姐,你应该帮助我们找出杀害她的凶手,凶手杀害兰草就是为了这部手稿。”
于琦犹豫了一下,仍然摇头:“我真的不知道。”
对于于琦的回答,郝华似乎不太满意。
郝华深吸一口气,低头看了看脚下的磐石,然后提高声调说:“于琦,我知道你一定知道手稿的下落,你的眼神已经告诉了我。你之所以否认,是因为你有顾虑,你担心交出手稿后,也许并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也许是兰草将手稿交给你保管时,特别关照你的。我要提醒你的是,兰草已经死了,要想找出凶手,只能依靠公安机关,请你相信我们。兰草的这个手稿也许涉及到某些敏感的人和事,因为这部手稿,已经死了两个人。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凶手也在寻找手稿的下落,但凡与兰草接触过的人,凶手肯定都不会放过,也许下一个就会轮到你了,难道你真的不怕死吗?”
于琦被她的话激怒了:“你不要拿死来威胁我,我再说一遍,我真的不知道!”
看他急躁的样子,像是真的不知道。
“唉!”郝华无助地叹了口气。
望着郝华柔弱和无助的眼神,于琦暴躁的情绪平静了下来:“请你原谅我的急躁,我真的不知道手稿的下落,兰草也没有跟我提起过手稿的事。哎!我怎么解释你才能相信我呢?”于琦急得直跺脚。
郝华想了想,问:“在你们的交往过程中,她有没有向你暗示过什么?比方说,她在某个地方保存过什么贵重的物品之类的事情。”
郝华还是不愿意放弃,她在极力启发着于琦。
“暗示?”于琦喃喃地重复着,“没有什么暗示,她只是在走的那天打电话告诉我,她有急事需要回江州处理一下,让我替她照顾好金毛狗。”
“金毛狗是她的吗?”郝华惊诧地问。
“不是的。自从那次海上认识她以后,我看她特别喜欢金毛狗,就把它送给她了。杰瑞这个名字还是她给起的,这个名字听起来像个人名,叫起来也上口,金毛狗也乐意,每次叫它,它都摇头晃尾的好不自在。”于琦望着远处正在独自玩耍的金毛狗,大声叫道,“杰瑞!”
金毛狗听到呼唤,立马调头飞跑过来,挂在脖子上的金色铃铛,叮当作响,煞是威风!
金毛狗摇头摆尾地站在他们面前。
“杰瑞!”郝华试着叫了声,金毛狗就真的听话地趴在她的脚下,乖巧地用舌头舔她的鞋子。
于琦指着金毛狗,解释说:“你看,它脖子上的金链子还是兰草买的呢!”
郝华低头看看金毛狗,发现它的脖子上确实有条金色链子,链子上挂满了金色的铃铛。
郝华抚摸着金毛狗的头:“这项链真好看!”
说话间,郝华的手触摸到了金链子上的铃铛,她的脑中一个激灵:这些铃铛里会不会藏有东西?
当这一念头在她脑中闪现时,她已经本能地动手揭开了金毛狗脖子上的金项链。项链上一共有五个大小不一的金色铃铛,郝华挨个拿起在耳边摇晃试听着……
“你怀疑她把东西藏在铃铛里?这么小的铃铛能装下什么呢?可能性不大。”于琦说着,却也好奇地蹲了下来,竖起耳朵倾听着……
经过辨别,郝华发现这五只铃铛中,只有中间那个最大的铃铛怎么晃动也发不出声音,再仔细观察,发现这个铃铛与其他铃铛还有一个区别,其他铃铛的结合部位都是焊接上的,而这个铃铛的结构是上下由螺纹扭合起来的,可以随时打开,“有戏了!”郝华心里惊喜道,同时双手用力旋转,拧开了铃铛——一只用透明塑料袋包裹着的大拇指大小的U盘呈现在了眼前。
于琦惊奇地叫道:“不愧是警察,真神!我整天和金毛狗在一起,也没有发觉铃铛里藏有东西。佩服、佩服!”
于琦竖起了大拇指!
“正常人都不会往那方面想的,我们警察遇到绝境时,只能挖空心思地联想了。”郝华说道。她看了下U盘上标注的容量——4G的,“别看这只U盘这么小,里面可以容纳几千万字的文字,她的手稿一定保存在这个U盘里面。”
郝华刚想把U盘装进挎包里,一抬眼发现远处沙滩上两辆黑色的悍马越野车疾驰而来,感觉像是冲他们而来的,“不好,有人要劫持我们,他们肯定是来找手稿的。”说着,将U盘重新放进塑料袋,塞进铃铛里,然后,重新将项链系在金毛狗的脖子上。
于琦一个箭步跨到摩托艇上:“快上艇,我带你走。”说话间他已经发动了摩托艇。
郝华出奇的冷静:“我是警察,他们不敢对我做什么,你快把杰瑞带走,切记,一定要把U盘保护好。”
“知道了。”于琦转动摩托艇油门,“杰瑞上船!”金毛狗一个跳跃蹿上摩托艇,摩托艇划着白色浪花冲了出去……
一眨眼的工夫,两辆越野车卷着黄沙急刹在郝华面前。从车上跳下七名身上纹有龙腾图案的彪形大汉,为首的一个光头对手下指挥道:“你们四个围拢过去,赶快把那小子给我抓回来,他那么着急跑,东西一定在他身上!快去追!”
四名手下飞快地跳上一辆悍马车朝码头驶去,看样子是去寻找摩托艇了,其余的两名手下拿着棒球棒,一左一右将郝华围在中间。
郝华掏出了警官证,警告道:“我是警察,请你们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
光头一把夺过警官证:“警察怎么啦!老子抓的就是警察!把她押上车!”
《迷失的军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