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吴顾问早年便在韵味公司当法律顾问,罗峰是好朋友,如今叶婉儿想向度假村索赔,他应义不容辞承担起责任,也好让九泉之下的好友安息瞑目。
他对叶婉儿说:“请放心,把一切都交给我,我去帮你办,一定会让你满意,但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不收你一分费用。”
叶婉儿想说些感谢的话,但他做了个噤声动作,示意她什么也不要说。
叶婉儿的眼眶红了。
7
吴顾问接受了叶婉儿的委托之后,便以律师的身份,开始取证,他到江北刑警队调阅了法医的尸检报告、证人的笔录、物证和结案报告等,对整个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觉得除南湖水库度假村应该对罗峰的死负主要责任外,高压线的产权人——电力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于是,吴顾问写好起诉书,把度假村的法人代表黄俊松和江北电力公司告上法庭,江北区人民法庭接受了他的诉讼请求。
一星期后,黄俊松收到了法庭的传票,传唤他必须于1月2日上午9点准时到江北人民法庭应诉,同时,江北电力公司的负责人唐路经理也收到了同样的传票。
黄俊松没想到叶婉儿这么快就把他告上法庭,虽然他有心理准备,但觉得来得太快了,他赶紧打电话给度假村的法律顾问和兴,叫他立即到他办公室商量对策。
和兴很快就到了黄俊松的办公室,黄俊松把事情的原委详细地告诉了和兴,和兴想了想说:“我们赔偿是在所难免,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因为人确实是死在我们度假村,人证物证,铁证如山,无法推诿。”
“这我知道,我请你来,主要是想经过你的努力,把赔偿减至最低限度,你也知道我度假村的生意本来就不是很好,自从罗峰意外身亡后,生意更是一落千丈,我们伤不起啊,只要你帮我度过这道坎,我相信以后生意会红火起来的。”
“黄总,这应该没有问题,我现在就去准备材料,少赔一万是一万。”和兴信心满满地走了,黄俊松非常信任和兴,他曾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是南江的金牌律师之一,以能言善辩精通法律而出名。
开庭的那天,黄俊松和唐路,以及他们的代理人都到场,还有不少关心案件的市民。
审判长说:“现在宣布开庭,今天南江市江北区人民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之规定,对原告叶婉儿诉被告黄俊松和唐路间接造成罗峰触电而死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下面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叶婉儿向法庭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委托代理人律师吴淞发言:“原告叶婉儿的丈夫罗峰,于2010年12月15日在南湖水库度假村的水库边钓鱼时,不幸意外触电身亡,这是本人从江北刑警队得到的人证笔录、尸检报告、现场勘查照片、案情报告等的复印件。”吴淞举起各种文件复印件让法官看。
他接着说:“这些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罗峰是触电身亡,其责任主要在于南湖水库度假村和江北区电力公司,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共90万元人民币。”
第一被告代理人和兴说:“第一被告承认南湖水库度假村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应该是江北区电力公司,因为高压线是导致罗峰死亡的直接原因。”
第二被告代理人方荣说:“我强烈反对第一被告代理人的说法,第一被告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如果第一被告没有经营度假村,罗峰绝对不会跑到南湖水库去钓鱼,在没有度假村以前,那里是市民饮用水的水库,市政府严禁外人进入,还派武警日夜把守,但是,自从有了度假村以后,就准许游客在水库边钓鱼,不仅如此,导致罗峰死亡的高压线是江北电力公司应度假村的请求而架设的,所以,江北电力公司不应该负任何民事责任。”
第一被告把皮球踢给第二被告,第二被告又把它踢回去,就这样,两位代理人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地在辩论着,好像没有争死一个誓不罢休似的。
有些不文明的旁听者听得不耐烦了,小声地起哄着,审判长不得不停下,叫大家肃静。
快到中午时,审判长已经听得差不多了,也深入了解了整个案件的过程,他宣布暂时休庭半小时,进行合议。
半小时之后,又重新开庭,由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经南江市江北区民法庭审理,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该给予支持。因此,南湖水库度假村应该对罗峰的意外死亡负主要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江北电力公司是高压线产权的所有人,对触电事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因此,本法庭现在判决如下:判处南湖水库度假村赔偿死者罗峰的家属叶婉儿经济损失40万元人民币,判处江北区电力公司赔偿死者罗峰的家属叶婉儿经济损失20万人民币。不服判处者,可以在一个月内提出上诉……”
这种结果大出黄俊松的意料之外,在他的心里最多只能赔偿10万人民币左右,没想到法庭却判处他40万的赔偿费。
庭审结束之后,黄俊松急匆匆地走到和兴面前,说出自己要上诉的想法。
兴说上诉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再怎么上诉都大同小异,改变不了根本的结果,而且劳力伤财。说得黄俊松心里十分失落而不快,但又无可奈何,只能悻悻开车回度假村慢慢梳理心理。
叶婉儿对这种结果十分满意,她感谢法庭给她公正的支持,尤其感谢吴顾问这些天对案件不懈努力和奔波。
当叶婉儿走出法庭门外时,冯美月立即走上前来和叶婉儿紧紧地抱在一起,俩人的高兴的热泪盈眶,以这种形式庆贺胜利,这种场面在两个情敌之间是极其少有的。
通过这场官司,平时不务俗事的叶婉儿,觉得自己一下长大了,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人生。
第六章 疑 问
1
黄俊松本想找个借口,拒付叶婉儿的40万元,尽量把时间给拖久,以此表示对叶婉儿的不满,因为他手头比较拮据,而叶婉儿也不是穷得没米下锅,罗峰的资产最少千万以上。
但是,他思虑再三,觉得迟早都给她,晚给不如早给,早赔付能给市民一个好印象,度假村的生意会因此好起来,晚给则恰恰相反,会给市民造成一种赖账的不好形象。
他向市工行申请了50万元贷款,亲手把40万交到叶婉儿手上,叶婉儿没想到判决之后的第三天就能从黄俊松手上拿到钱,让她对黄俊松的印象大为改观,她担心要走到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呢。黄俊松请了市晚报记者到现场进行了拍照,并请记者在晚报上给写一篇报道。记者欣然答应。
第二天,晚报第三版报导了黄俊松赔付叶婉儿40万的经过,并付一张黄俊松把40万交到叶婉儿手上的大照片,黄俊松看了之后,觉得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心里十分满意,并亲自给那个记者送去了一个红包。
黄俊松请电力公司经理唐路到度假村吃饭,唐路很爽快地答应,其实唐路对黄俊松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情怀,所以答应得那么爽快。
俩人在度假村二楼香港厅里相见,里面只有三个人,除黄俊松外,还有两个女孩,其中一个女孩很漂亮,是南湖水库宾馆总台的领班,叫怜怜,另一个女孩叫楚楚,是黄俊松办公室的秘书,她虽然不很艳丽,但却成熟稳重气质出众,也算得上是个美女。
唐路坐下后,黄俊松请唐路点菜,唐路也不客气,随口报出三道菜,都是贝壳类的海鲜,随后两个女孩也都点了几个菜,几乎都是青菜,黄俊松笑着问两个女孩干吗为他省钱啊。女孩说他们怕吃肉发胖。
菜一道一道上来了,酒也打开了,黄俊松和唐路承包一瓶茅台,俩女孩各人喝一瓶法国拉菲家族2010葡萄酒。
他们边喝酒边说着互相同情的话,其实,唐路的电力公司是国家的,赔偿20万简直是九牛一毛,无关痛痒,而黄俊松的40万硬要他自己掏腰包,性质完全不一样,但黄俊松为了拉近两人距离,依然对电力公司表示同情,像同战壕里受伤的战友一样。
酒喝到酣热处,唐路问:“黄总,你不会无故请我喝酒吧?”
黄俊松笑了笑说:“唐总聪明又直率,今天请唐总喝酒,主要是想跟唐总交个朋友,我们因为共同被告而结识,是不是很特殊?”
“当然了,但希望以后交朋友永远不要以这种方式开始。”唐路真诚地说。
“是啊。不过,我是有一件事想求唐总。”
“什么事?只要不越规,我一定尽力而为。”
“我怎么会求你做为难的事呢?我是想亡羊补牢,永绝后患。”
“嗯?”
《美人毒计2:绝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