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第三把刀。”罗亦安咽下口中的汉堡,指点着,让小莲取下。
“那不行,大侄儿,你再换一把?”
“好,第九把。”
“大侄儿,你再换换?”
“崔叔,我发脾气了哦,这是最后一次,倒数第三把。”
崔叔乐呵呵的跑近货架,先把罗亦安要的那把刀取下来,又把罗亦安曾点过名的两把刀分别挑出,叮嘱小莲:“这两把刀,额外标价,第一把标7000元,第二把标5000元,去找个盒子,把它们好好装起来。”
罗亦安气极,端起可乐,一饮而尽,孩子气的说:“崔叔,我再挑两把。”
崔叔大方的一摆手:“行,剩下的你都拿走也没问题。”
一手提着三把藏刀,一手夹了个大包裹,罗亦安满腹怨气地回到公司。这幅模样倒把刘亚波吓得嘘若寒蝉,他匆匆打了个招呼,此后,整个下午找不见人影。
罗亦安苦熬到了下班铃响,随着人潮涌入大街上,本想直接前往酒店交脱货物,立刻解开心中谜团,然而,手里提的另三把藏刀提醒了他,罗亦安只好搭上了车,先回家一趟。
半路上,罗亦安接到了电话,“小安子,我今天陪客户,不回家吃饭了”——谭彩玲现在越来越有家庭主妇的潜质,连回不回家都要主动提前打招呼。
电话里传来几个杂音,那时谭彩玲身边出现的惊讶声。一个男声插入,酸溜溜地说:“谭经理,这么快就找见管你的人了?哈哈哈……出来聚餐还要请假啊,没想到,谭经理还有这么听话的一面……”
电话里传来了谭彩玲的回骂声,罗亦安无心听下去,淡淡地回了声“知道了”,便挂了电话。
才几天的工夫,谭彩玲对罗亦安就产生了一种畏惧,只是她本人还没意识到这点。罗亦安不能忍受对自己劳动成果的不尊重,尤其是当他辛辛苦苦做了一桌菜却无人喝彩时。那时,他会在谭彩玲回家后,清清楚楚表达自己的不满,然后,不给谭彩玲辩解的机会,独自回房进行自己的研究。几次过后,谭彩玲学会了尊重,每次不回家都要提前打招呼,以免罗亦安白辛苦。
尊重自己的小房客,没搞错吗?——这疑问在谭彩玲心中常一闪而过,随即,她会这样安慰自己:都在一个屋檐下,搞什么冷战?何况,他做的饭又那么好吃,这些尊重权当是自己对厨师的必要礼节。
一个人吃饭没胃口,回到家的罗亦安打开冰箱,想找点吃的填饱肚子。
原本冰箱里的主流应该是方便面,但自从罗亦安来了之后,谭彩玲染上了买菜的嗜好,经常乘午休时间逛大超市,买回的时蔬、水果塞满了冰箱,这些都不让罗亦安掏一分钱。用谭彩玲的话说:“喂只小狗是喂,喂个小男人也是喂。到餐馆里找个陪吃还要花钱,那小男人常给我做好吃的,陪我吃饭、聊天。算起来,房租、水电费、伙食费才有几个钱,我还赚了呢。”
自那之后,冰箱里方便面就绝迹了。
罗亦安饿的前胸贴后心,也找不见一点速食食品,只好叹着气,放弃了搜寻工作。
饿着肚子想事是最痛苦的,罗亦安转动着迟钝的脑袋,躺在沙发上,将事件的前后盘算了一遍,终于忍不住好奇心的折磨:“罢了,无论如何要问个明白,他们不说,我来捅破这层窗户纸。”
罗亦安自沙发上一跃而起,冲到自己房间,将那个金属盒装入随身包中。想了想,又把摄像机内的资料倒入u盘中,装在西装口袋,夹起那个包裹走出了房间。拎起降魔杵,稍加考虑,又轻轻将它锁入抽屉。
丽都假日酒店的电梯缓缓停在29层,这一层有专门保安守卫,罗亦安在电梯口联络了总统套房内的詹尼,便被引入了房间。
所谓总统套房,其实是酒店内最大的综合性商务套间,它由功能齐全的几个大小套间组成,可以把随行人员全部安排在一起,满足多种商务用途。当然,能携带庞大随行人员及保镖的客人都不在意几个钱,总统套房内常陈设豪华。罗亦安一进屋内,立刻被屋内摆放的艺术品吸引住。乘着保镖入内通报的时机,他缓缓地在房间踱着步,找寻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基本上都是赝品,除了那俗不可耐得镀金茶具、以及随处可见的镀金物——这么大房间,竟只有金子是真的,其余全不真”,罗亦安摇头叹息。
一阵女子的笑声传来,罗亦安一扭头,不知什么时候,套间的房门悄无声息地开了,在詹尼的陪同下,那个在店里出现的老人挺着笔直的胸膛,缓步向罗亦安走来,每个步伐都标准的像尺子量过一样。无形间,给罗亦安莫大的压力。
罗亦安恭恭敬敬的递上礼品盒:“先生,这是你购买的物品,请查收。”
第7章 震惊
詹尼突然开口,用清晰而流利的汉语说:“罗亦安先生,请把收据拿出来,我们把尾款付清。”
罗亦安心内震惊,脸上却不敢流露半丝诧异,边将盒子递过去边扬着手上的收据:“请先把尾款交给我,我点收之后,就把这收据交给你。”
詹尼接过了礼品盒看也不看就扔到了沙发角落里,招手示意:“罗亦安先生,请坐。”
一叠美钞摆在茶几上,罗亦安拿起来点了点:“数目正确,这是收据,请查收。”
三人都坐下来,老人目光炯炯打量着罗亦安。屋内一片沉寂,罗亦安不知该怎么开口。“那只打火机……”罗亦安费力的挤出这几个字。
“stop,我们没时间废话。”那老人扬起食指,用英语威严地说。
詹尼变戏法似的拎出一个棕黄色路易威登的公文包,打开摊在茶几上。
一叠叠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美钞躺在箱内,张张都是百元大钞,绿莹莹的散发出微微的油墨香。
“一百万美元”,詹尼解释说。
那老人随即从脖子上取下一条项链,轻轻地放在钞票堆上。
“我的名字叫保罗”,老人自我介绍说。
罗亦安瞥了一眼那条项链,叹着气从脖子上解下那条捡来的铂金项链,放在那堆钞票上,放在那条项链旁——两条项链几乎一模一样,花纹、款式如此近似。
老人充满深情地看着罗亦安放下的那条项链,眼睛湿润,许久,才颤抖着伸手拿起那条项链,凑在眼睛前仔细观察。
“是路德的项链,两百多年了,我们可算找见了。”
罗亦安也毫不客气地拿起老人那条项链,仔细观察。这条项链,与他那条唯一的区别是项链坠上的船影显得比较清晰,细细一数,上面是十只船帆。而罗亦安原来那个大圆牌上只有三艘船影,还若隐若现比较模糊。
“还有什么?”老先生轻轻地把那条项链放在茶几上,张口询问:“应该还有其它的东西。”
罗亦安从背包里取出日记盒,简短地回答:“就这些了。”
老人深深的看了罗亦安一眼,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准备得很齐全,我很喜欢。”
十多天的时间,笔记本的书页已经发黑变脆,字迹模糊不清,稍一用力,整页的纸便变成片片蝴蝶,窸窸窣窣地飞落一地。
“这是最近几天才打开的”,老人说。
“是的,我的好奇心很重,比如:日记本上第一个日期是1795年4月12日,然而这各项链坠竟然是金属铑制成——1795年的金属铑?可能吗?”罗杰坦然地回答:“我心中很好奇,我希望所有的疑问都能获得答案,这正是我来这里的目的。”
“好奇心有时是会害死人的”,老人感慨道。
罗亦安模仿着老人的语气回答:“1795年的金属铑项链坠,再加上这个日记本的秘密,售100万美元真是廉价啊,不过,加上我的疑问,这价钱也很合适。”
《秘界(秘界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