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庆吊

(十一)庆吊

一、参加吉礼,不谈衰丧话,不戚容,不啼泣。

二、居丧不参加吉礼,只送仪物。

三、丧服不入公门,不观吉礼。

四、贺婚在众宾前,辞不谐谑。

五、临丧不笑。

六、里有殡,不巷歌。

七、饭于丧家,酒不赭颜。

八、佩会葬徽章者,礼终即卸去,不佩带他往。

《常礼举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