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的祝福

    见到龙以沫的时候,我十五岁,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缓缓地抽烟。我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大箱子,里面有几件旧衣服和母亲的遗物。
    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他说,安静而诚恳。
    谢谢,我望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澄澈如莲。
    他微微一怔,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
    他给我联系了最好的贵族学校,给我买高贵的洋装,教我吃饭的时候背要挺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五岁,但是我不叫他叔叔,从来都不,我叫他以沫,他亦不勉强我。他让我像个公主般的生活,并且尊重我,我们以成人的方式相处相待。
    他抽很多烟,但只有一个牌子——Marlboro,粗犷而强烈。Marlboro的意思是Menalwaysrememberladieecauseofromanceonly,他说他想竭尽所能地记住一些事情,我想那一定是一个女人的事。半夜的时候常常听他咳嗽,我的心就跟着紧紧地缩成一团。
    我的母亲很漂亮,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有的时候她素面朝天,穿白色的纯棉布裙子,巴掌大的脸,水果一样的唇,柔软得让人心疼,只有锁骨凛冽在外面,澄澈如莲。有的时候她穿黑色的细高跟镶水钻凉鞋,鞋带细细的缠在脚踝上,抹深紫色的眼影和暗红色泛金光的口红,暧昧如花。更多的时候,她穿肥大的棉布裤子,光脚穿球鞋,背破旧的牛仔包,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如此风情万种谜一般的女子,想必有很多男人扎扎实实地爱过她。
    我生日的时候,以沫问我想怎么过。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看海上日出。
    我生日的那天晚上,以沫带我到游轮上吃烛光晚餐。我自始至终把背挺得笔直,像个名媛一样坐在他对面,然后跳华丽的舞,长长的裙摆在地上蟋蟋嗦嗦地响。半夜的时候,我靠在他肩上睡着了,在梦里我闻到淡淡的古龙水混合着烟草的味道,洁净的味道。
    醒来的时候,看见他依在舷梯上抽烟,太阳正一点一点从水天相接处挣脱出来,给他的轮廓镶上一道金边,我在他的背后凝视着他,安静详细,一点一点地的身影记下来。因为他曾经对我说,在面对美好事物的时候,要保持静默,缓慢,以此来记得,若心有感伤,这记忆便会因为重而日渐漫长。
    我在爱,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贫穷使人发胖、邋遢、沉堕。
    我记忆中的母亲和照片上完全判若两人。自从父亲因工作事故进了监狱以后,母亲就完全变了一个人。抽劣质香烟,在麻将桌上大声骂脏话,戴假金耳环,头发油腻,不是很胖但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具灵气的轮廓填满,再也看不到凛冽的锁骨。她粗犷、强壮而且简陋。
    母亲白天睡觉、打麻将,晚上就带着我去卖盗版书。为了赚钱,她也帮人家写一些淫秽的东西。记忆中,那些裸男裸女封面混合着劣质香烟味以及汗臭骚味和淫亵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让我心生无限厌恶。
    因着那些让人厌恶的低俗肮脏的记忆,我爱上了一个高贵洁净的男子,因为他象征的富足生活带来不匮乏的安全和有理性而节制的温情。
    我继承了父亲身高的优点,十六岁的时候已经长到一米七二。学校里有成堆的男孩子追我,但是我讨厌他们。这些男孩子,蓄着汗毛就当胡须,见了女孩子乱追一气,利用人家的天真无知,根本不量一量力。而以沫不同,他有自己的事业,私生活检点,更重要的是我所有的祈求在他那里都全部会得到实现,如果今天我说三宅一生新款香水上市了,那么明天一整套新款香水就会摆在我的梳妆台上。
    心仪以沫的女人很多,但他始终是一个人。
    他想找一个能让他爱的女子,但那很难,又不屑于找一个寻常女子敷衍。于是来来去去,始终是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洗澡,一个人睡觉。
    我问他,你是否爱过我母亲,抑或是她爱过你。
    他吐了口烟,说,生命并不是为所欲为,有时候我们的承担要大于接受,我和你母亲的不同在于,我信奉这一点,而你的母亲不信奉,是她不要我。
    我捏住他的指间说,事实证明,她错了,你比我的父亲优秀几百倍。
    他的眼眶微微红润,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怎么留?心头的动荡似一碗慢煎的药,那苦味慢慢地从他的心里熬出来。那一瞬间,我发现,他老了。
    老原来不是慢慢累积的事,而是一瞬间的事,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我几乎有点恨我的母亲,那个叫张若曦的女人。
    父亲出狱之后,因为找不到新工作,脾气变得很坏。他和母亲吵架,摔东西,拼命厮打,然后抱头痛哭。他原也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高大、英俊,年纪轻轻的就爬到了极高的位置上。如果不发生那次致命的事故,他也许亦前途无量,和母亲一起慢慢变老,成为大家羡慕的一对璧人。
    母亲曾说,当她爱上父亲之后,她的心便低低的,低到尘埃里去了。她原是多么的骄傲,谁知栽在他手上。他们必定结结实实地爱过,我看过他们以前的照片,父亲搂着娇小的母亲,实实在在地笑,被幸福填满的实在。
    一天一天,秋天流逝过去,不再回头,招引了漫漫的暗紫色密云。法国梧桐又凋零了,一片一片如零碎的心。
    父亲很少开口说话,只是怔怔地站在梧桐树下,看叶落看叶长,心如止水,无限苍凉。不过两年他就老了,他醒了他睡了,自己都不知道,只道一睡如死,好死不如赖着活,他又活了。桃花潭水还只是三千尺,他却无底,无穷无尽,无晨无昏。
    以沫是那种男子,越是爱的女子,越是不想随意地去碰触她,看着喜欢的女子,就如同看着雨后落地纷纷的白色樱花,不忍靠近。是有这样的珍惜的距离感。在享受着晴朗天气的时候,在阳光之下仰起脸闭上眼睛,心有欢喜却并不惊动。所以他的爱,亦只是稀薄,并且缓慢。
    我的母亲不可能选择他,我的母亲是异类,她喜欢丰盛而浓烈的生活,在缝隙里爬行,背井离乡,野性叛逆,随时喷出甜蜜毒辣的汁水让人眩晕。许多男人懂得欣赏,但是他们无力承担,以沫亦不例外。他需要的是一个吃饭的时候背挺得笔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懂得如何打领带熨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懂得如何使自己看起来高贵典雅、华而不艳的女人。他不会允许我的母亲光脚穿球鞋,累了就坐在地上,边写作边抽烟,出去旅游一去就是半年。所以我的母亲离开了他,跟着他最好的朋友文依帆走了,因为他是比她更为丰盛浓烈的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没有多少钱,靠父亲来养家,母亲偶尔也写点文字来补贴家用。他们很开心,因为母亲一直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不一定是大房子,想要一个爱她的男人,夜夜搂着她入睡,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握着她的手。
    后来他们的生活宽裕起来,父亲抱着母亲进了结婚礼堂。我出生之后,母亲给我取名叫张子矜,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多么典雅的感情。
    我看过母亲的文章,她用这样的文字来形容她和父亲之间的感情:看到他因为难过而仰起的侧面,我的心里无限苍凉,多么英俊的男人呵,我悲怆的眼泪蹁跹如蝶,那一刻,我突然下定决心:我要成为一棵树,一旦扎下根就绝不再挪动,哪怕干枯至死,哪怕我的爱从此再也不能回头……
    而今,我长大了,终于能看懂人世的时候,却看见母亲的爱如同她所写的那样,再也不能回头。
    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她做了我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给了我龙以沫的地址和电话,我只是以为她又要远行。哪知半夜的时候她从五楼跳了下去,毅然而决绝。
    我看到她的身体横在路中间,骨飞血溅,像极了我刚吃的排骨。那以后,我看到排骨就想吐。
    我知道母亲并不脆弱,她只是想要对抗自己的爱,如此激盛的生命。无法表达,无法要求,背在身上得不到交付,于是只好选择死亡。因为只有死亡跟爱情一样,如此稍纵即逝,残酷而直接。
    母亲走了不久,父亲也跟着病逝了。
    以沫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母亲的照片狠狠地抽烟。我从门缝中窥着他的身影,心就碎成一道一道透明的裂缝。
    以沫对着母亲的照片落寞,而我却望着他的背影沉沦,一切都是一种命中注定的偿还。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以沫喝了很多红酒,淡淡地醉了。
    他靠在我怀里,一遍一遍地喊着母亲的名字:若曦!若曦!喊着喊着泪就滑了下来。
    我俯下头吻他的唇,他翻起来狠狠地回吻我,然后一切自然而然就发生了。完了之后,他望着天花板发呆,我看了看表,零点零刻。
    我点了支烟,问他,你后悔了吗。
    他把我的烟拿掉,说,是,你还只是个孩子,我怎么可以这样对你。
    我说,我已经长大了,我有结实的胸脯和修长的大腿。
    他还想说什么,我翻起身吻他,他叹了口气,然后回吻我。黑暗中,他的叹息声飘来飘去,撞到喘息声后,立刻刷的一声灰飞烟灭,只留下一地冰冷的尘埃。
    那天以后,他送我去了很远的寄宿学校,每个月按时给我钱,但是一年难得见到他一面。我跟各种各样的男孩子约会,拼命地花他的钱,以此证实我的存在。
    再后来,我跟一个叫静初的男子离开了这个城市,不是因为他说可以推荐我去当模特,而只是因为想忘记一些人,一些事。
    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有天晚上照例去走秀,就在走到T台最前端的时候,我的心里狠狠一震,以沫,他竟然坐在第一排,目光澄澈。
    我想起十五岁的那天,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说,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同样澄澈的目光,我的心就是那个时候沉沦的。
    表演结束之后,他带我去了酒店。我们什么也没说,只是狠狠地相爱。完了之后,我翻开他的钱夹,看到里面有他和老婆儿子的合照,我的心紧紧揪成了一团,然后用两根手指夹了厚厚一叠钞票出来。
    我说,你不必内疚,你只是来寻欢的客人,我有收你的钱,而且价钱不低。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跟我二十岁生日那天晚上一样,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我点了一支烟,没有说话。
    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叫以沫,因为我的父母希望我找到一个我爱的女子,和我一起相濡以沫,恩爱到老。但不知为何,一直不能够得到。希望日渐磨损,知道得到感情是一件困难的事,于是妥协。
    我盯着他的眼睛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他转过身,穿好衣服,那天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他。
    三年后,我生下一个女儿,我给她取名叫懿,懿字拆开是“一次心”,因我在见以沫第一次的时候,心就已经交给他了。
    懿三岁的时候,我和静初在教堂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当戒指缓缓套上我手指的时候,我哭了。这个男人,我将与他一起慢慢变老,我知道,我们心里爱着的人,总是走得迅疾,因此能够与之相守的,总是一些其他的不相干的人。而我已经算是侥幸,静初善待于我,更重要的是,他能给我的懿一个完整的家。
    很多个夜晚,我看着天上的星星,静静地回想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抽烟的样子。妈妈,懿睡醒后在床上向我伸出双手,我把她抱起来,抚摩她软软的身体就像抚摩以沫一样。
    那个夏天,我把祝福留在街角,只希望以沫过得很好,与他的那一半相濡以沫,恩爱到老。

《如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