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我整晚都没睡好,身上又累,迷迷糊糊的,一会儿滚在火海里,下一秒又滚在冰刃上。土炕烧得热烘烘的,鼻翼间都是发霉的味道,伤口很疼,手脚的神经苏醒后先是痛,手和脚起了冻疮,又痒得钻心。
  早上起来,老乡家的大锅烧的玉米糊糊很香,我勉强喝了一碗,只觉得胃里阵阵犯恶心。
  吃过早餐领导要带领一部分人去下一个村落,直升机探测的结果还算乐观。部队的人已经趁夜挖出一条窄道,有两个人受伤,一个陷进雪坑里差点窒息,一个被树上断裂的冰锥扎伤。另一部分跟着部队的车回去,毕竟女医生和护士光凭着想象和一腔热血来到这里,短短两天受到的苦可能比一辈子都多,承受力也到了极限。
  我的名字在返回名单上,是于雅致的字。
  他跟个没事人一样在盘点剩余药品,我跑去找老冯,他正跟傅队长在饭后一根烟,聊得还挺投机。
  “主任,我不回去,字是于雅致签的,不是我自己签的,他又不是我爸,管不着我,我不走。”
  老冯拿出领导的派头连连称赞,“好好,多个人多出份儿力,不过小唐你这小身板真撑得住吗?可别逞强啊。”
  我举手发誓,“没问题,要是我拖累大家,你们就把我扔了!”
  回头看见卓月正拿着录音笔跟人交流感情,我找了一圈没找到叶榛,突然耳边传来老傅阴阳怪气的声音:“别找了,水箱冻住了,叶子正领着人烧水弄车呢。”没等我呲回去,老傅又说,“人家老冯都把人安排好了,你又说不走,都没地儿了。这样吧,你去跟叶子那个车爸,他那个车宽敞,就他跟卓记者还有卓记者带的小实习生,你过去吧。”
  这个怎么说呢,也算正中下怀。昨天跟于雅致又哭又闹了半天,邪火发完了,脑袋也清醒了。我对叶榛永不死心,这是事实,与其抗拒不如坦白接受,人还能贱到什么样儿啊。
  我去车里背急救包,于雅致一抬头,愣住,“你没走?”
  “我去哪儿啊?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跟着组织走,想甩开我单独立功没那么容易。”
  “你脑子有病!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
  看着于雅致面色铁青,喔哦顿时诗兴大发,把包往背上一甩,“我国著名诗人唐果说得好啊,青山处处埋忠骨啊!”
  于雅致瞪了我一眼,气得不理我了。我往叶榛的车那里凑,热水浇在地上,很快就冻成一坨冰疙瘩。我把包往车后座一扔,小男实习生估计是个大近视,这天气不能戴眼镜,他眯起眼的样子挺可爱,待人也很热情,“你好你好,医生你坐在后面吧,前面是卓姐坐的。”
  “好啊,谢谢,叫我唐果就好。”
  “你的名字真好听啊,哈哈,我叫林乐。”
  我用袖子擦了擦冻了一层霜花的玻璃,刚把眼睛贴上去就对上一双大眼,黑白分明,几乎能透出波光来,微微弯着,看来心情很不错。是叶榛。他敲敲玻璃示意我把车窗玻璃降下来。
  “祖宗,手起冻疮了没有,我拿冻疮膏给你。”
  “你不是不答理我了吗?”
  他把身子倾过来,放低声音,委屈兮兮的,“谁不答理你,是你老气我。你看,你气我有什么好处,现在你满脸都写着……那个什么,可大庭广众之下我又不能无视军纪。”
  “我脸上写什么了?”
  叶榛脸凑得更近了一点,笑眯眯的,“写着‘快来亲我’啊。”
  “是写着‘我想揍你’吧!”
  “你不舍得。”他捏了捏我的脸,更加得寸进尺,“祖宗,我欢迎你回去跟我好好算账。昨天说的那些都不算,只要你说出我不愿意听的话,都不算。”
  我伸手把他的大脸推到一边去,觉得好气又好笑。还真是个不拘小节的家伙,昨天还如我所愿呢,今天又厚着脸皮凑了上来。原来那话只有我当真,掏心掏肺的难受了一晚上。就像郭德纲说的,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当年的风范。真是报应。
  不多会儿老傅吹响集合哨,卓月缩着脖子钻进车,把手一伸,“小榛,我的手都快不会写字了,快给我暖暖。”
  我坐在后面看见叶榛的小半边下巴,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把头转到一边正对着小实习生林乐傻乎乎的笑脸,不知道他在乐什么。
  “把暖宝宝贴上。”叶榛好像偷情被老婆抓住的小年轻,还有点羞涩之心,“我的皮手套里是热的。”
  卓月终于发现后面还有第四个人,把手缩回去,有点像跟情人撒娇被外人看见,无伤大雅地一笑而过。因为之前早就不咸不淡地寒暄过几句,俩人又不是什么好朋友,只有林乐抱着崇拜的心态在跟卓月讨论新闻的切入点和技巧。
  直到下车林乐的嘴都没闲过,卓月非常有耐心地教导他,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有问必答。在修养这方面,毋庸置疑我必须向她学习。下车后她带着林乐直接冲进村子,在工作热情这方面,毋庸置疑我也必须向她学习。
  叶榛把我的急救包提起来,“这么重?”
  “已经算轻的了,昨天用掉了不少药。”
  “你脸色很差,昨晚没睡好?”
  “嗯,认床。”
  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我们开始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救工作。主要是摔伤和冻伤,老乡家都不缺粮,还可以吃冻死的家畜。不过好多天没有蔬菜吃,小女孩上火起了满嘴的泡,饭都喂不进去,疼得一直哭。
  我机械地拿输液器,兑药品,输液,背包越来越轻,我的身体也越来越轻。
  中午吃过饭我躺在车里睡着了,醒来身上暖烘烘的,身上捂着军大衣,脑袋下垫着叶榛修长的玉腿。他也在打瞌睡,微微启着唇,没防备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可爱。我从没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脸,原来只觉得他的睫毛长,却不是翘的,又密又直,像一小片黑压压的森林。
  这就是我的森林,是我全部的理想,和我愿意栖息一生的港湾。
  “醒了?”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身上也不想动。
  “跟我说一句话行吗?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
  叶榛垂下头,指腹搓着我的下巴,微笑的样子非常的好看。难得这样的安静,我心里非常满足,往他身上又靠得紧了一些。不过也只能这样靠着他,再近的地方我是进不去的,那是禁地,一直对我关闭。叶榛也想打开禁地的门,可是他找不到钥匙。
  这样的叶榛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我以前看过一本外国小说,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个俄罗斯潜入美国的特务,他潜伏得很深入,在那边结了婚,他的太太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一直在利用他的太太,结婚也不过是掩护自己的特务身份,顺便套取一些国家机密。”叶榛跟捋猫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顺毛,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你猜,这个结尾会是悲剧还是喜剧收场?”
  “如果是好莱坞大片,肯定是女主人公一直知道这男的是特务,也是为了套取对方的情报,最后打了一场,在烈火中拥吻。”
  “你说的那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后来东窗事发,男主人公把他太太当做人质押着一直逃到美国西部,按照上级约定的地点乘直升机去机场,而后用真正的身份回国。可是男主人公中了枪,他用枪顶着他太太的太阳穴一直把车开到一条河边,无路可走了,那个男主人公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让那可怜的女人自己离开。他的太太陪他逃了那么远,没哭没闹也没说话。现在男人叫她走,女人在后视镜里整理了一下头发对男人笑了。”叶榛的眼波荡漾着,连口气都有了幸福的感觉,“她说,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是什么死法,不过,我觉得我死的时候,你一定在我身边陪着我。而且这里很美,我觉得很幸福。说完女人就把车开进了河里。警方打捞到两人的尸体,他们在车里拥抱着对方,怎么都没办法分开。”
  我认真想了一会儿这个故事,叶榛真没有浪漫细胞,如果他是讲睡前故事的话,怎么也应该挑《白雪公主》或《灰姑娘》,这些又蠢又蛋疼的童话故事。
  “你难道会给小梨的睡前故事讲《电锯惊魂》吗?你也太毒了,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诅咒,跟你在一起简直太倒霉了。”
  他认真而羞涩,目光闪烁,“我的确觉得,如果跟你就这样死了,也是不错的一生。”
  原来叶榛说情话这么的剑走偏锋,一开口就死去活来的,不过我却觉得快在他的眼眸里溺毙了……我想我也是个变态。因为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如果前面有湖也会忍不住开下去。
  最后他俯身抱住我,力气很大,“我爱你。”
  或许等了太久,听到耳朵里竟跟“我饿了”没什么区别。
  “我爱你,一直爱你。”
  以前的叶榛从不撒谎,可现在我依旧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可他的爱我真的太想要了,我迟疑了几秒钟,慢慢抱住他的背。
  【2】
  整个下午我都窝在车里睡觉,人手够用,我身上的确不舒服,又不愿意拖累人,反正也不娇气,怎么都能忍得下去。叶榛离开时打开了暖气,热气熏得人发昏。
  听钩子说他在队里算半个伤残人士,大家都很照顾他,什么重活累活全都不让他干。连跑几步傅队都怕他累着,负重越野,从来都是傅强跑在最前面,他开车跟在后面断后。要是有队员发生什么意外,他就把他们拉回来,也不费劲。
  全队都很珍惜他那几条好不容易恢复的韧带,把他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样对待。若是以前,他心高气傲的能接受这种待遇才怪。可现在的叶榛长大了,懂得什么叫现实,也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醒来后我身上每根骨头都是软的,有人敲窗子,我摇下玻璃看见章鱼的眉毛和睫毛上都挂着霜,嘴里呼出的白雾几乎能遮掩脸上的尴尬,“现在是傍晚六点整,按照叶队指示来请夫人您去吃饭。”
  “怎么让你来叫我了,他干什么去了?”
  章鱼挠挠后脑勺,“叶队指挥给老乡家的牛羊搭棚子呢。”
  我揉着眼睛下车,刚走几步发觉章鱼扭扭捏捏地跟在后面,回头问:“又怎么啦?”
  “那个,我前两天跟你乱说的,你就当我欠抽,别跟我一样……钩子已经教育过我了,谣言止于智者,我就是军队的毒瘤,社会腐败的根源……”章鱼抓耳挠腮的,本来懂得发青的脸又泛起血色,“反正我就败类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笑了笑,“没有,你只是说了自己看到的,你说的是真话。”
  “啊?不是真话,都是假的!真的啊,嫂子,你相信我啊!”
  这种事说得太清楚了就没意思了,直接从唐医生升级到嫂子,我有点不习惯。
  晚饭是羊肉炖胡萝卜,汤汁又浓又香,浇在米饭上看起来非常的可口。我在一片惨绿的萝卜兵中转了一圈,没找到叶榛,就跟萌萌端着饭走了。刚吃到一半,萌萌正甜蜜地诉说下午有个兵哥哥跟她要电话号码,突然看见林乐跟风一样的跑进来,“你们谁看见卓记者了?!”
  有个知情人士说:“今天下午不是你跟她一直在一块的吗?”
  “那谁看见叶队长了?”
  “哦,在村东跟着建羊棚呢!”
  林乐一跺脚急火火地往外跑,我把饭盒交给萌萌,连忙追上去。
  男生手长脚长跑得比我快,远远就看见叶榛正拿着铁锨在铲冰,林乐跑过去,一边说一边还抹上眼泪了。叶榛面色惊变,嘴唇抿得死紧。
  我跑上去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哭上了?”
  林乐抽抽答答的,“下午我跟老乡借了匹马帮着运东西,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马惊了,撒蹄子就跑,我就在后面追。我听见卓姐喊我来着,可我着急追马,就没管。等我回来了找了一圈,他们都说卓姐去找我了。这山里到处都一个样,白茫茫的,老乡说他们自己跑出去都不一定能找到路……而且,雪都把沟沟坎坎的填平了,要是掉雪坑里……”林乐越说越怕,哭得更大声。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还在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待一夜绝对会冻死。
  事不宜迟,全队紧急集合,叶榛很快制定好搜救方案,非常的冷静利落,一点都没有毛头小子自乱阵脚的意思。我站在不远处打量他,一身打眼的丛林迷彩,头发很短,不像那些个韩国男明星那样很长染着乱七八糟的样色,把脸也遮得只剩三分之一。所以那张没有任何遮掩的脸庞,简单干净,青春朝气,好似春天脆生生的叶子,光凭想象就能闻到雨露的气息。他的眼睛生得极好,好像汪着清澈的水带着笑,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单纯。这样的叶榛背后似乎是有淡淡的金色光环的,叫人觉得值得信赖又温暖。
  在他工作的时候,任任何东西都是游离在世界之外的,即使我站得离他不远,他也看不见我。
  这样的叶榛叫我有种自虐的着迷,也有些疼痛。
  他跟傅强争执,声音很大很激烈。
  “……通讯工作可以交给老铁,我必须去!我跟她一起长大,现在她这么危险,我怎么能坐得住?!”一边说一边眼睛都红了,竭力忍着,“我必须去,队长,我保证不会给大伙添麻烦。”
  “叶榛!”老傅火了,“反了你了,军人守则的第一条是什么?”
  叶榛咬牙,“绝对服从命令!……可这不一样。”
  “嘴上光会背就完事儿了啊?这有什么不一样?!这他妈一样一样的!你是第一天当兵啊!啊?你还跟我顶,我跟你说,就你的身体状况,在大雪地里跑个十几公里再背个大活人回来,韧带撕裂你就等着残废吧!”傅强叉着腰,整个一兵痞,不过在我看来简直惊为天人的英俊,“也行,你废了就转文职,总部那边等着要你呢!”
  叶榛站在他面前,背挺得笔直,脸上摆着丝毫不退让的表情,很像泰山顶上一棵松。
  老傅跟他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一脚踢在车轮上,气急败坏的,“快滚快滚!检查好你的通讯设备,省得死在外面兄弟们都不知道去哪里收尸!”
  他舒了口气,敬礼,“是!”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嘴角是上扬的,我是笑着的。
  叶榛回头看见我,眼角一垂,温柔又虔诚的模样,几步跑过来。
  “乖乖等我。”
  这话很熟悉,当年我听得兴高采烈,如今听到一模一样的话只觉得欷歔。虽然后来离开了他,但是在心里还是一直在等他的。等他那一天想起有我这么一个人,然后神差鬼使地来看我一眼,发现我身边有个孩子,然后悔不当初。或者过年时,在哪个商场里偶然遇见,看见我身边跟他眉目相仿的孩子,是如何的震惊。
  不管怎样,我一直在等,放了很长很长的线,然后钓上他这条大鱼。
  我这条线放得很长很长,我也有很多机会在不经意间让他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一直没把鱼饵放下去。大约是我不舍得,从汪洋里把他放到鱼缸里,因为我的自私而让他变得安逸却忧郁,不再是当初我爱的那个有理想有原则有爱情也有生命力的男人。
  可是我不舍得,别人却舍得把他捏圆搓扁。
  看来我真的是把他宠坏了。
  叶榛抱住我,众目睽睽之下说:“你不用担心,我一定平安回来。”
  我闲闲地笑着,“好啊,这回等多久?”
  “我尽快回来。”叶榛直直地看着我,企图在我脸上找到一丝的怨怼。可惜他什么都没找到,因为怨怼什么的,根本没有,我全都是心甘情愿的,或者说一相情愿的,从来没有什么奢望。
  我摆了摆手,“嗯,注意安全。”
  他怀抱终于松了,嘴唇在我额头上飞快地亲了一下,凉飕飕的。
  一堆人在不远处吹口哨起哄,紧张的气氛稍稍活跃了一些,我不咸不淡地横他们一眼,转身回屋里睡觉。我这两天真的累惨了。这一觉睡得很沉,直到清晨,萌萌推醒我说:“快起来,我们走了。”
  我嗯了一声,从善如流地起身收拾东西。
  萌萌有些奇怪,“你就不问昨天你家叶队怎么样了?”
  我笑了,“要是出事了你能这么安静?”
  萌萌叹了口气,“也是,我傻了,走走,一会儿上车集合了……哎,你要去跟你家叶队打招呼吗?”
  “不用了,他知道我们早晨走,他要是有心会来找我。”
  萌萌又叹了口气,“……啊,也是。”
  叶榛还是没来找我,我们上了车,望着雪白的山间里透出森森灰白的山棱。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
  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3】
  周末夏文麒带叶梨去游乐园玩,在叶梨的强烈要求下,夏文麒同意捎上我。
  我们一家三口去坐过山车,飞流直下时,我恐怖的尖叫声淹没了其他人,下来时,夏文麒顶着他那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鸟窝头十分嫌弃地瞪着我。周围的人望着我的表情也是惊为天人。我淡定地顺了顺头发,对他说:“孩他爹,我腿软,来扶一下。”
  叶梨闻言痛苦地把头扭到一边,潜台词就是,你不是我妈妈,我不认识你。
  即使在一大一小的白眼中,我依旧玩得很高兴。
  中午在我原来打工的动漫餐厅吃饭,本来是冲着免单去的,结果老板蓝冰不在,只能乖乖掏了钱。我心疼得直撅嘴。
  夏文麒叹气,“祖宗,你至于吗?不是这回去做志愿者还有奖金发?”
  “……小梨今年的教育基金保险还没存,过了年我又该交学费了,这么多钱不省着些用怎么行……好在我的股票还算坚挺,要是股票进去了,我就只能去*****了。”
  “还缺多少钱?”
  我翻了个白眼,“你跟我什么关系,凭什么来填我这个无底洞?”
  夏文麒吊起眼角,“那跟你有关系的那个人呢?他怎么不管?”
  他在说叶榛这个冤大头。
  我往嘴里塞个肉丸子含糊不清地说:“他啊,前夫,更管不着。”
  “他不是在追你?”
  “夏面瘫,我在你眼里就那么轻贱,人家追我,我就一定要上钩?”
  “哪能,你在我心里就是那长白山天池雪莲,百年难遇。”
  “骂我像朵开花的包菜是吧?”
  叶梨从牛肉丸子海里抬起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的,“妈妈,我可以不学钢琴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钢琴。干爹说以后可以弹钢琴来骗小姑娘,可是我也不喜欢小姑娘……以后我可以养你的。”
  我跟夏文麒面面相觑,都不知道怎么应对。
  我那么利索都磕巴起来了,“那个……小梨子……怎么不喜欢小姑娘啊,小姑娘多好啊,小手摸起来又滑又嫩的,小嘴亲起来又软又甜的……”
  夏文麒无语地扶住额头。
  叶梨无比淡定地忽闪着眼,“我们班上的付今言的嘴唇也很软很甜。”
  “你亲了?”
  “亲了。”腹黑的叶梨小朋友冷笑,“谁叫他不听我的话?我咬不死他!”
  人家听你的话才奇怪吧?!
  “就是那个爸爸是漫画家付云倾,妈妈长得像高中生的付今言?”我想了想,那孩子的确长得比小姑娘还漂亮,人家爸爸就长得冰肌雪骨的,往那儿一站就是个白雪王子,开家长会时幼儿园花痴老师都围着他转悠,儿子自然也是出类拔萃的。看来我儿子的审美没有任何问题,我只能祈祷付今言小朋友快点长大,长得五大三粗,变成令人闻风丧胆的壮汉,让叶梨小朋友的审美观继续正常下去。
  “妈妈……我可以不学钢琴的……嗯,也可以少吃点饭,以后不吃肯德基也行的。”
  叶梨黑亮的眼睛带着笑,在他的心里对金钱的概念,大约就是他没用的妈妈每天把花掉的钱记在笔记本上,一边皱眉叹气一边节衣缩食。这些年多亏夏文麒家明里暗里的接济,所以才让小梨衣食无忧,快乐成长。
  我抬眼看对面的男人,我想若是我能爱上他,说不定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可我依旧爱着叶榛。
  下午回到家,楼道里的声控灯是亮着的,有个人靠着墙抱着游戏机,不知道在玩什么游戏,只能听见炮弹炸裂的声音。
  叶梨惊喜地扑上去,“爸爸!”
  我内心无比震惊,叶榛收买人心的手段太惊人,叶梨不过跟他相处了几日。私下我也没敢问小梨对他的印象,因为孩子习惯把什么都藏在心里,表面不说,可是心里有秤。可是这么看来,我压根不用担心孩子会对他生疏,这热情如火的。
  叶榛垂着眼角笑,把他抱起来举高,在脸上来了个带响的,“乖儿子,跟妈妈去哪里了?”
  “干爹带我和妈妈去游乐园了,爸爸你什么时候来的?”
  “中午就来了,等了好久,打电话也没人接,肚子好饿。”叶梨边说边用眼角瞄我。
  我开门进去,他跟进来。
  小梨兴致勃勃地跟他说今天在游乐园里的大摆锤和海盗船多刺激多好玩。我把今天买的漫画书掏出来递给他,孩子跟叶榛腻歪了一会儿就自己去屋里看书了。
  我转头问他:“饿了?”
  叶榛笑眯眯的,“嗯,有吃的吗?”
  “冰箱里有冻着的馄饨,我去给你煮。”
  我去厨房添水把锅架在火上。
  “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因为没什么特别的事。”
  “那我打电话怎么不接?”
  “啊,电话放诊室内去查房了,今天在外面玩太吵没听见。”
  叶榛笑了,“都想好怎么说了啊?”
  他倚在门框上,似笑非笑的,好像没生气的意思,但也不高兴。
  我也笑了,“月姐怎么样了?”
  他没回答,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习惯性在发狠的时候咬下唇目露凶光,“你就是因为这个又不答理我了?”
  我耸耸肩,从冰箱里拿出馄饨。
  “还真没有,在那种情况下,就算是个陌生人,你也应该会拼了命去找的吧。”
  “那你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也不理我,我心里……受不了。不确定你有没有生气,一想到你可能离开我,我就受不了!”叶榛不堪地看着地面,眼底有晶莹的水光,“我现在终于知道你以前是什么心情了,心里总是想着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打电话也找不到人,这滋味真是……真是……”叶榛认真地想着合适的形容词。
  “心酸。”我说,“从心里一直酸到鼻子上,酸得整个人都觉得冷,想找个地方缩起来,到了冬天就更难熬了,恨不得学青蛙去冬眠。叶榛我都知道,我比你知道得要早很多。”
  锅里的水开了,咕噜咕噜地滚着水花,热气氤氲,叶榛的脸都模糊在白茫茫的雾气里。
  “唐果我、我……我对不起你,我不求你原谅,但你能不能给我补偿的机会。上回说的,你能给我答案了吗?”
  我把饺子放进锅里,“你想听什么答案?”
  他说:“你答应跟我在一起。”
  我拿着锅铲在流水台上笑笑地看着他,“要是我不同意了呢?”
  叶榛抿着唇,眼神澄澈,脸上是那种丝毫不退让的坚定。
  “我会追你,直到你同意的那一天。”
  我揉了揉太阳穴,往锅里加了一勺凉水。
  外面天渐渐黑了,夕阳落在残枝上,像镀上了蓝紫色的油彩。
  “这饺子是夏文麒他妈冬至时包的,他妈说冬至时吃到糖饺子就不冻耳朵。”
  叶榛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转变话题,屏息听我说完。
  我关火,把饺子盛到盘子里,而后放在他的手上。叶榛的眼睛被热气熏得水汪汪的,他身上有好闻的剃须水的香味,好似捧着一束新鲜的竹叶。
  “叶榛,我耗不起了。
  “过了年我就二十七岁了,我带着个孩子,再老一点好男人都已经有了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了。我等不下去了。”我微笑着看他,“叶榛,你只要吃到糖饺子我就跟你在一起好不好?如果没有,那就是我们没缘分。”
  叶榛因为震惊而挑眉,“你这是……草菅人命?”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形容?
  我摇头,“叶榛,这是命运的安排。”
  他苦笑,“我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就说过,我跟你,我们相识注定是命运的安排。”
  “也许是孽缘。”
  “谁说孽缘不是缘分?”
  好吧,在犟嘴这方面叶榛有时候强词夺理到让我都替他无地自容。
  我只能使出撒手锏,“你这是怕了?是向命运低头的意思?”
  他盯着那盘饺子,坚定地拿起筷子,“不!绝不!”
  【4】
  我抱着胳膊边看田美女跟夏文麒他妈每天都要看的韩国家庭剧,边咬着苹果幸灾乐祸地看叶榛吃饺子。原来看人的希望破灭是那么好玩的一件事情,他每咬开一个饺子,面色就沉重几分,好像面前摆着的不是饺子,而是会咬人的毒蛇。
  我几乎要笑喷了,还要装作一本正经实在忍得很辛苦。
  终于等到叶榛吃完,绷着脸,失望又有些憋屈地盯着盘子,恨不得把盘子一起吞下去。我咬着苹果,看笑话一样莫名惊诧,“呀,没吃出来!”
  叶榛这下不仅饱了,还有些消化不良的趋势,绷着脸看着我,怒气一点点攀升。我悠闲地跷着二郎腿,内心一阵阵为自己悲哀。原来折腾叶榛让我这么高兴,我八成是在夏文麒的潜移默化下,在沉默中爆发,在隐忍中变态了。
  叶榛看了我一会儿,终于站起来,“我先走了,饺子很好吃,谢谢。”
  我说:“哦。”
  小梨这人精闻声马上跑出来,“爸爸,你要走了吗?”
  叶榛苦笑,“过两天跟爸爸去医院看奶奶好吗?”
  “好。”
  小孩子很懂事,别人的爸妈都住在一起,他却有两个家,他都知道,所以什么都不问。而这种过于早熟的懂事,也让我多少有了些负罪感。
  叶榛走后,我蹭到叶梨身边,他边翻漫画边随着里面的情节微笑或者皱眉,非常的入迷。好像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影响他的世界,电视上和网络上那些因为单亲家庭而心灵发育不健全的小孩子,他完全不沾边。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家唯一的男人顶天立地,就像柯南是缩小版的工藤新一那样。
  “小梨,你喜欢爸爸的家吗?”
  他警惕起来,犹豫了一下还是诚实地回答:“喜欢。”
  “为什么?”
  “……房子很大,可以养少爷和公主。爸爸说可以再养一只拉布拉多,不过我要跟他一起在院子里给狗垒一个窝。”叶梨说完立刻谄媚地加了一句,“不过妈妈和姥姥更重要,我更喜欢我们家。”
  我儿子比我懂事比我贴心,我还玩些小脾气小报复,送到眼前的就戏耍一气,像个孩子。我儿子比我更清楚他想要什么,不愧是叶榛强大的基因作祟,这孩子真是前途无量。
  第二天去医院我还在想着叶榛吃的那碗饺子。
  我没告诉他,那饺子里面根本没有糖饺子,那是超市里七块钱一斤买的。夏文麒送来的饺子里一共俩糖饺子,全让我吃上了,会有才怪。
  下午我咬着笔杆子整理档案,顺便替老师把他狗窝似的办公桌整理一下,一翻抽屉看见个翻开的档案,粗略一浏览,女性,二十一岁,各项指标正常,自愿无偿捐献左侧肾脏。
  我正看着,老师上厕所回来,看见我手上的东西,眼白一翻,“没见过吧?活体捐献呢。”
  “这姑娘得了绝症?”
  “没有,活蹦乱跳的,非常健康。”
  “她这是要捐给家人?”
  “不是,就闲着没事捐个肾来体现新时代的大学生觉悟高啊,简直是活雷锋。”老师枕着双手往椅子上一靠,老神在在的,“虽然这话不该我说,可我要是她爹,我就揍死她。”
  现在国家的师资队伍真的是素质每况愈下啊,老师不应该都鼓励学生舍己为人么?我撇了撇嘴,其实心底也认同。要知道现在B市等待*****的人起码有六万人,可是每天捐献的肾脏也只有四五百个,这个比例是相当令人悲伤的。
  就算是自己的亲人需要*****,也少有人愿意换的,何况是无偿捐给个陌生人。国家为了禁止器官买卖,所有的捐献和被捐献人的资料都是保密的。觉悟高些的人签的是身后捐献器官的协议。
  这种活体捐献给陌生人不能说没有,可我跟一刀切老师都没见过。
  我翻着档案问:“被捐献人确定了没?”
  那么多人等着*****,总有些人可以获得一些优先权。
  “还没有,这两天医院里会安排下来。”
  我心里隐隐觉得兴奋,小心地问:“老师,这台手术我能跟吗?我、我会很小心的……嗯,实在不行,那就看仪器,可是我真的很想……”
  器官移植手术我参与过一次,不过是尸源移植,站在旁边看仪器,因为手术太复杂,连助手用的都是主任级别的医生,手术长达八个小时,非常的艰辛——最重要的是术后排斥反应,没有成功。
  一刀切老师看着我,少了那种玩世不恭的轻浮,眼中重重瘴气散开,就像剥开洋葱,露出让人想流泪的慈爱。自从上回差点搞错病人档案后,老师一直不愿意拿正眼看我,更别说带我进手术室。
  在这方面我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大多新手上路都是不敢动手,而我非常热爱将疾病与人体分离的感觉。用副院长的说法就是,盯着病人的内脏就像狼看见了热腾腾的羊肉。
  “唐果,这台手术的助理医生我已经选好了。”
  我有些失望,撇了撇嘴。
  老师把椅子转过去,“你去做好准备,这台手术你来做麻醉,我已经跟麻醉科的李主任打好招呼了,他为你护航。谁都会有第一次,我相信你的第一次会顶别人的一百次,我说过,你天生就该吃手术台上这碗饭的。”
  “老师……”
  “干吗?”没好气的。
  “您真帅!”
  “哼,少拍马屁,干活去。”
  我应了一声跑出去巡房,出门后又探出半个脑袋偷看他,发现闷骚的梁千里老师正拿出小镜子整理发型。我扑哧一笑,一转头却差点跟莽撞地冲进来的男人来个热情拥吻。
  他比我还害羞,大姑娘似的环着胸退后两步。
  “你看病?前列腺科在二楼。”
  小伙子快递员脸通红,“我是来送快递的!给唐果医生!”
  我说:“哦,我就是。”
  小伙子忙把封信交给我,示意我签好字,然后像风一样的男子那样一溜烟跑得不见人,刘翔估计都撵不上他。我龙心大悦,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一串钥匙,一个地址。

《宇宙第一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