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背景

刘禹锡因参加过当时政治革新运动而得罪了当朝权贵,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不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一江一 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一江一 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一江一 水边,人在历一陽一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 、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陋室铭》